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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日期:2025-12-31 来源: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语音播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2025 年12月3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所属区县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CQ202406040043 来信反映万州区白岩路55号违法安装电梯,并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施工过程中化粪池被破坏, 臭气弥漫整个商业街,外面的绿化带也被毁掉,形成两个臭坑,不但影响整条商业街的行人通行,还让门面业主和租赁户在臭水环境中从事营商工作,影响群众身心健康,且电梯施工引起房屋质量安全隐患。

万州区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2024
66日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问题一:关于电梯违法施工问题,经核查不属实。
2022
8月白岩路55号业主向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申请电梯安装,涉及白岩路55号一、二等2个单元,2023516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核发工程规划许可,随后由重庆艾森斯电梯有限公司施工开挖电梯井,但遭到一、二单元1楼门面业主强烈反对,后暂停电梯井开挖施工。20236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撤销了工程规划许可,现正在进行行政复议阶段,结果未出。
问题二:关于环境污染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
经现场查看开挖电梯井,并经区住房城乡建委调取原建筑竣工图比对,该处电梯施工并未破坏周围绿化带;白岩路552单元增设电梯基础位置旁存在化粪池,详细位置未标注清晰;白岩路551单元增设电梯基础位置无化粪池。现场清理后查看,化粪池未被破坏。现场查看电梯井坑内有少量渗水,有一定异味。
问题三:关于电梯施工引起房屋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经核查不属实。
经现场核查,电梯施工目前尚处于开挖电梯井坑阶段,对房屋主体无影响,不存在引起房屋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
部分属实 一是电梯井坑内无污水、垃圾、异味。
二是按有关规范要求处置电梯井坑。
一是已于202466日对白岩路5512单元加装电梯井坑内的积水进行清理。
二是业主进行了行政复议和诉讼,结果已出,同意修建。
三是电梯于20256月开始动工修建,10月电梯已修好。
2 D3CQ202405260023 2023625日,万州区白岩路55号商住楼业主组织在该商住楼前面挖坑加装电梯,因没有找专业机构,导致附近商住楼的化粪池被挖破,产生恶臭扰民,现天气炎热,臭气尤为严重,影响商住楼的门市经营和过路行人的安全。 万州区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核查发现,20228月白岩路55号业主向区规资局申请电梯安装,涉及白岩路55号一、二等2个单元,2023516日区规资局核发工程规划许可,随后施工开挖电梯井,但遭到一、二单元1楼门面业主强烈反对,后暂停电梯井开挖施工,20236月区规资局撤销了工程规划许可,现正在进行行政复议阶段,结果未出。同时,区住建委调取原建筑竣工图,发现白岩路552单元增设电梯基础位置旁存在沼气池,详细位置未标注清晰,白岩路551单元增设电梯基础位置无沼气池,但电梯井坑里面存在污水与垃圾,有异味,现场清理后查看未破坏一、二单元化粪池。
部分属实 电梯井坑内无污水、垃圾、异味;临时性封闭电梯井坑。
一是已于2024528日下午对白岩路551单元加装电梯井坑内的污水、垃圾进行清理。
二是业主申请了行政复议和诉讼,现结果已出,同意修建电梯并已修好。
3 D3CQ202406060065 万州区金龙路247号福安公寓原本有规划花园和沼气池,2017年搭马桥社区将规划的花园改成停车位,影响环境。沼气池区域在修建电梯,存在安全隐患。 万州区 生态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金龙路福安小区始建于2000年,共有AB两栋楼,属于典型的三无小区(无物管、无主管、无人防物防)。
1.
对于花园和沼气池被改为停车场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
投诉反映的花园为福安公寓B栋坝子。由于年久失修,小区原有坝子路面破烂不堪,花台破损,小区居民反映强烈,多次找到社区希望对该坝子进行整修。2017年,牌楼街道办事处在征求B栋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在该小区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对坝子进行了修缮平整,并将花台调整到坝子边缘。根据福安公寓B栋结构设计说明,该小区坝子具有停轿车的承载条件。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不久,B栋业主为解决停车难问题,通过楼栋自治、自行商讨,自发在该小区内部坝子上划了停车位,安装了智能车杆,对该小区居民开放停车,未收取停车费。
2.
对于在沼气池区域修建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
因该小区没有物业,无人对沼气池进行维护,所反映沼气池在2017年整治福安公寓坝子前就已经废弃停用。经区住房城乡建委现场核查,福安公寓B栋铺设有城市污水管道,接入了城市污水管网,污水进入明镜滩污水处理厂处理。
核查还发现,电梯建设获得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建设规划许可,其本身并无安全隐患,但在增设电梯时,施工单位擅自将房屋主体结构部分框架梁拆除,造成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2024516日,区住房城乡建委组织专家组就万州区金龙路22323单元增设电梯加固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认为通过加固能够解决房屋安全问题,现正在做加固设计,预计7月底完成整改。
部分属实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释,消除居民疑虑。
二是确保小区无污水溢流、直排现象。
三是及时完成加固工程,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一是牌楼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对毁坏花园建设停车场、沼气池、反映后未得到处理等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消除了居民疑虑。
二是区住房城乡建委、牌楼街道办事处、搭马桥社区对小区管网进行常态巡查管护,小区无污水直排、溢流现象发生。
三是施工单位已完成福安公寓B栋二、三单元受破坏房屋加固,经专业机构鉴定房屋结构安全性达到Asu级,不影响整体承载,房屋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4 X3CQ202406010066 来信人反映万州区金龙路247号无证加装电梯,占用消防通道,破坏纳入城市规划的屋顶花园,建了无备案证的收费停车场导致车辆噪声和尾气扰民;毁坏楼栋沼气池,导致多年来将粪水、生活污水排至雨水管网直接排入长江。 万州区 噪音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金龙路福安小区始建于2000年,共有AB两栋楼,属于典型的三无小区(无物管、无主管、无人防物防)。
1.
对于无证加装电梯、占用消防通道、破坏楼栋房屋结构问题,经核查不属实。
金龙路2232单元、3单元电梯是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老旧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申请建设,经过安全性论证,获得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建设规划许可;经区住房城乡建委实地核查,这两部电梯未占用消防通道,属合规建设。另外,金龙路2232单元、3单元电梯经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办理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
对于屋顶花园被毁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
投诉反映的屋顶花园实际为福安公寓B栋坝子。由于年久失修,小区原有坝子路面破烂不堪,花台破损,小区居民反映强烈,多次找到社区希望对该坝子进行整修。2017年,牌楼街道办事处在征求B栋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在该小区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对坝子进行了修缮平整,并将花台规划到坝子边缘。
3.
对于沼气池被毁及污水排入雨水管网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
因该小区没有物业,无人对沼气池进行维护,导致沼气池在2017年老旧小区改造前就已经废弃停用。经区住房城乡建委现场核查,福安公寓B栋铺设有城市污水管网,接入了城市污水管道,污水进入明镜滩污水处理厂处理,并非通过雨水管道排入长江。
4.
对于停车场问题,经核查部分属实。
根据福安公寓B栋结构设计说明,该小区坝子具有停轿车的承载条件。2017年,福安公寓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不久,B栋业主为解决停车难问题,通过楼栋自治、自行商讨,自发在该小区内部坝子上规划了停车位,安装了智能车杆,对该小区居民开放停车,未收取停车费。另外,该区域由启迪公司进行保洁,环境卫生良好。由于车辆时有进出,有一定的噪音影响;车辆速度快时有一定扬尘影响。
部分属实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释,消除居民疑虑。
二是确保小区无污水溢流、直排现象。
三是督促消除鸣笛噪音,降低行驶噪音和扬尘。
一是牌楼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对违规建设电梯、违规建设停车场、毁坏花园、毁坏沼气池等问题向该栋居民进行了解释说明,得到了小区居民认可。
二是区住房城乡建委、牌楼街道办事处、搭马桥社区对小区管网进行常态巡查管护,小区无污水直排、溢流现象发生。
三是牌楼街道办事处、搭马桥社区督促启迪公司加强小区坝子清扫保洁,并对小区车主进行文明驾驶宣传,有效减少了扬尘、噪音对居民影响。
四是施工单位已完成福安公寓B栋二、三单元受破坏房屋加固,经专业机构鉴定,房屋结构安全性达到Asu级,不影响整体承载,房屋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5 D3CQ202405090038 万州区万州高铁北站附近绿地A组团1栋,202312月起两部电梯运行排放低频噪声扰民,投诉人是118-4的居民,低频噪声导致投诉人患了抑郁症,房屋无法正常居住。其和电梯公司沟通,对方告知电梯无故障,无法处理低频噪音。其曾向万州区环境局反映,再次和电梯公司协调处理,被告知因电梯和房屋厨房、餐厅共用墙体无法处理,如整改需安装减震器。投诉人向开发商反映,开发商不予处理,建议走司法程序。投诉人希望解决低频噪声的问题。 万州区 噪音 2024510日,天城街道主任牟维刚带领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查。情况如下:绿地A组团1栋为新建楼盘,于202012月竣工并交房,电梯由三菱电梯公司安装并负责后续运维;投诉人为1栋顶楼住户,楼房公用电梯和投诉人房屋厨房及餐厅共用墙体,该居民装修时拆除了原开发商安装的隔音墙,影响了低频噪声的有效阻隔;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对绿地A组团12部电梯噪音进行了测试,其数值符合相关标准。据了解,该栋其他居民未向有关单位反映电梯噪声问题。经与投诉人核实,其配偶及子女对低频噪音感受并不突出,但本人对低频噪音比较敏感。投诉人提出:电梯配套减震器并在电梯井顶部增设窗户以减少低频噪音。投诉人还对天城街道及有关单位的现场核实工作表示认可和感谢。 部分属实 531日前,降低电梯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低频噪声,取得投诉人认可 一是聘请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对万萃城一期(A组团)1号楼电梯(1-11-2)进行电梯噪声测试,结果显示,机房噪声平均值、轿厢内噪声最大值、开关门噪声最大值均符合TSG T7001-2023《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标准,同时,我办督促成都虹盛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嘉诚新悦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分公司加强对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减轻噪声。
二是经多方了解,目前暂无这类噪声适用的环保标准和律法律规。根据《关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境保护部环函〔201188号,国家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所规范的噪声监管对象,主要是针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例如KTV、商场等。上述标准并不适用于居民楼内为本楼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设置的设备(如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产生噪声的评价,《噪声法》也未规定这类噪声适用的环保标准。
三是已向投诉人书面反馈处理路径,建议其就居民楼内电梯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问题,优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寻求解决,力争在沟通中取得理解与共识。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投诉人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目前,投诉人已采纳该建议。后续,我街道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并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必要配合。
6 D3CQ202405290042 万州区塘坊社区绿地A组团118-4的业主反映,小区内1栋的电梯运行时低频噪声过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仅仅在电梯井内安装隔音棉的降噪效果不明显。投诉人要求使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检测低频噪音,要求解决解决噪声问题。 万州区 噪音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绿地A组团1栋为新建楼盘,于202012月竣工并交房,电梯由三菱电梯公司安装并负责后期运维;该栋18-41栋顶楼,楼房公用电梯和房屋厨房及餐厅共用墙体,由于投诉人装修时拆除了原开发商安装的隔音墙,对低频噪声的有效阻隔有一定影响。
2024
531日,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并与业主充分沟通。经与投诉人核实,其配偶及子女对低频噪音感受并不突出,但本人对低频噪音比较敏感。投诉人指定使用的标准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其中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活动中使用的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产生的噪声。投诉反映情况不适用本规定。
部分属实 831日前,解决电梯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低频噪声扰民问题。 一是聘请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对万萃城一期(A组团)1号楼电梯(1-11-2)进行电梯噪声测试,结果显示,机房噪声平均值、轿厢内噪声最大值、开关门噪声最大值均符合TSG T7001-2023《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标准,同时,我办督促成都虹盛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嘉诚新悦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分公司加强对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减轻噪声。
二是经多方了解,目前暂无这类噪声适用的环保标准和律法律规。根据《关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境保护部环函〔201188号,国家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所规范的噪声监管对象,主要是针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例如KTV、商场等。上述标准并不适用于居民楼内为本楼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设置的设备(如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产生噪声的评价,《噪声法》也未规定这类噪声适用的环保标准。
三是已向投诉人书面反馈处理路径,建议其就居民楼内电梯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问题,优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寻求解决,力争在沟通中取得理解与共识。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投诉人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目前,投诉人已采纳该建议。后续,我街道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并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必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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