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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851982G/2023-0013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8-30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办理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8号重点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9-11 来源: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办理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8

重点提案的复函

刘国庆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关于优化公共场所噪音管理的建议》(第208号)提案我局会同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办理,现将办理工作完成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我区区域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3.3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5.2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58.1分贝,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二、办结情况

按照208号重点提案的有关建议,我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紧紧围绕改善全区声环境质量这一重点,持续抓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优化调整、生活噪声监管、施工噪声管控、交通噪声整治等方面工作。

(一)完善噪声防治制度体系。2023年,我局充分考虑全区城市化进程加快、路网快速扩张、内部用地结构变化等因素,结合全区城市建设现状及发展规划,印发实施了《重庆市万州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2024年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有关要求,我局牵头制定了《万州区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逐渐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压实治污责任,有效控制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和工业噪声污染,提升噪声污染防治水平。

(二)持续深化生活噪声监管。区公安机关扎实开展社会生活噪声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针对投诉较多的坝坝歌舞投诉开展治理,联合城管、居委会、物业等单位召开座谈会督促落实三定:定时间、定音量、定区域工作措施,公共场所管理者加强履行管理责任,积极引导市民对自发性健身娱乐降噪,辖区派出所加大对广场周边巡逻,防范发生争抢地盘、斗音量引发抓扯、推搡、斗殴等扰乱治安秩序的案件。区文化旅游委严格娱乐场所选址和许可准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全区歌舞、游戏、游艺等娱乐场所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超时营业行为,减少噪声污染。

三)不断加强工地噪声管控。区住房城乡建委持续加强在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压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在建项目业主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信息公开公示制度,鼓励项目业主采用低噪声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并合理布局噪声源位置,合理制定作业时间,设置绿化防护带、封闭作业及改进工艺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同时,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严格执行夜间施工许可制度,规范夜间施工证明发放,除因抢修、抢险作业和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项目,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作业,并依法督促建筑工地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夜间施工证明或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四)着力开展交通噪声整治。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持续完善道路禁鸣标志设置,紧盯居民小区、噪声监测点、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周边路段以及近两年来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区域,清理和规范禁鸣、禁(限)行、限速等标志,并针对重点点位设置专项检查站,对大排量和非法改装摩托车飙车炫技、机动车乱鸣喇叭、非法安装报警器等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全力遏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行为

(五)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宣传。以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为重点,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等职能部门严格履职,扎实开展社会生活噪声、工业企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各种噪声源联合执法检查,对固定、流动噪声源开展整治,依法从严打击违法夜间作业行为,推进环境噪声综合整治取得实效。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等新闻媒体作用,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加强噪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科普知识以及居民日常行为准则等宣传,引导群众在公共场所、邻里之间保持安静生活习惯,自觉减少噪声排放,倡导公众参与监督,提高全民宁静素养。

(六)加强科技支撑。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广场舞坝坝舞等群众性健身娱乐活动噪声扰民问题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各居民广场冬春季和夏秋季活动时段,并在会展广场、枇杷坪广场等敏感地段设置噪声自动监测设施设备。同时,加大协管巡查人员巡查频次,对广场上噪声分贝超过规范要求的行为,第一时间劝导制止。

再次感谢您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复函已由江文峰局长审签。如对以上答复有什么建议、批评和意见,请填写在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上反馈我们,以便我们改进工作。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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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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