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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851982G/2021-002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和复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日期:2021-11-26 来源: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

关于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和复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政府令第270号)和环保部等11部委《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根据《重庆市安静居住小区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生态考核计分办法和环保目标任务分解》要求,我局按照安静居住小区每三年复查一次的要求,对我区兴茂翠园小区、百安花园小区、金泉阳光小区3市级安静居住小区进行了复查,并对新创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驿鑫广场·玉龙湾小区进行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万州区安静居住小区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污防科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生态环境局污防科,负责具体复查工作。

二、开展现场核查

严格按照《重庆市安静居住小区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分别到4个小区创建和巩固安静居住小区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一是管理较为规范。小区噪声管理制度较为规范,早晚锻炼人员均自觉将音响音量调整到了标准范围内,进出小区鸣喇叭现象基本杜绝,超时装修的现象得到遏制,居民有关噪声的投诉基本消失。二是宣传到位。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牌、散发宣传品等形式,向小区居民进行广泛宣传,并向住户印发了安静居住小区公约,提高了居民参与的自觉性。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引导业主从生活小事做起,共建宁静居住环境,形成了人人参与、公众监督,共同维护的良好氛围。

三、抓好制度建设

我局通过督促小区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确保了复查工作顺利完成。一是各小区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居民环境公约》,规范了居民行为,家中演奏高音乐器、小区高音喇叭等现象得到遏制,并创新方式,对饲养宠物因地制宜实行管理新模式,深爱广大居民的欢迎。二是对周边的单位活动场所、建筑工地、新装修户,上门做好宣传告诫,做好施工前期的噪声预防措施和制度,使施工单位积极配合规范操作,文明施工。三是小区居民积极配合做好进出小区的车辆噪声控制,自觉做好宠物的监管和卫生管理

虽然我区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管理不够到位、制度不够完善、群众意识不够高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日常大宣传力度和督查机制,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安静居住小区创建的氛围,进一步提高我区安静居住小区管理水平,不断巩固完善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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