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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851982G/2021-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21-01-26 来源: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语音播报

根据《万州区区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万州区区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万州区区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万州财预发〔20203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2019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整体支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项目支出的评价重点是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全面综合评价,我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2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接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15承担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负责机关、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我局按照相对统一、要素管理、有利工作的原则,设立办公室、宣教法规科、总量与排放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防治科、放射辐射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科等个内设机构,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非独立核算机构,与局机关统一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独立核算机构)

二、绩效完成情况

(一)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管理,认真执行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制度,严格依法依程序进行政府采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1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172.87万元,支出总计4,172.87万元。

22019年度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065.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4.67万元,占98.99%;其他收入41.13万元,占1.0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07.07万元。

32019年度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15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5.72万元,占66.28%;项目支出1,402.06万元,占33.72%

4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年末三公经费支出数90.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35.96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

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2019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278项,截止1031日,已完成240项,完成率为86.3%,工作整体稳步推进。一是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截止1031日,全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281天(占92.43%),PM10平均浓度为47ug/m3,较去年同期降低7ug/m3PM2.5平均浓度35ug/m3,同比下降2ug/m3。二是水环境质量方面。长江干流万州段水质保持优良;次级河流水质得到改善17个断面中满足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4.1%,同比上升5.9%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占94.1%同比上升5.9%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镇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89.6%。三是土壤质量方面。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加大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力度,完成农用地土壤状况详查,20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了环境质量自行监测,全区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一)坚持两化路径,着力全域水质提升。

围绕全域水质提升目标,将纳入第一批全域水质提升13个项目和11个事项,细化工作措施,重点推进。一是工程项目进展较好。2019年,第一批13个项目总体按序推进,计划投资5.21亿元,现已完成投资2.88亿元。其中,生态补水项目、清洁能源推广2个项目全面完成;生态修复等4个项目推进较快;甘宁镇桐坪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造林绿化、新建撤并场镇污水处理、新建和修复污水管网4个项目序时推进;瀼渡河、石桥河、新田河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二是事项推进井然有序。2019年,第一批11个事项严格按照要求序时推进,其中推广低架网床+益生菌+异位发酵养殖等3个事项进展较快;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农业生产和养殖废水净化等7个事项推进顺利。目前推广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面积约210亩,打造品牌龙头企业1家,取缔消落区鱼塘约400亩,极大减轻对河流水质污染。

(二)坚持生态优先,引导产业绿色发展。

一是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万州区三线一单编制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并通过了市级评审,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成果落地实施。二是严格项目审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标准等准入规定,严格落实国家对长江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管控政策,严格执行产业禁投清单政策和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审批工作。三是提前介入求主动,助力产业结构升级。严格落实国家、市级有关政策管控要求,对重大项目做到提前了解,提前协调解决问题,对污染较轻的以大数据为依托的现代制造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坚决支持发展,倒逼产业结构升级;对基础设施项目,坚决支持建设,加强指导力度,加快发展速度。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实施放管服改革,全面改进工作方式,变企业上门办事送服务上门,环评文件审批一律实施网上办”“一次办,发挥大数据和互联网+”优势,做到三最一及时,最简化办理、最快捷办理、最人性化办理。

截至目前,已完成网上审批备案3648件,审批建设项目164个。    

(三)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督察整改。

2019712日至812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重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下沉万州开展了11天的现场督察,向我区移交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11件,占全市3849件的2.88%。一是创新方式压实责任。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111件群众举报投诉已办结84件,阶段性办结27件;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71件群众举报投诉已基本整改到位。

(四)锁定攻坚目标,强化污染防治攻坚。

全面实施《万州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贯彻落实水十条为主线,以实施双总河长制为抓手,深入推进三水共治,滚动实施碧水行动。一是强化水污染防治。申明坝、明镜滩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均已完工,目前已正式投入运行;老城区53.4公里雨污合流式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开工建设,计划明年6月完工;分水张家嘴等11个污水处理厂已启动建设,预计明年3月份完成;分水三正污水厂等4个改扩建项目,预计年底完工;逐步推进镇乡污水管网建设,启动2019-2020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完成五桥河、龙宝河黑臭水体整治并顺利通过国家专项督查;围绕立、要求,全面完成三水厂长江水源地、江北水厂甘宁水库水源地2处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强力推进水质超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整治和镇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30个镇乡集中式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已基本完成,14个万人千吨饮用水源周边的环境排查工作已完成。二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完成2000辆机动车路检,淘汰更新柴油车170辆,淘汰燃煤锅炉6台,整治和治理挥发性有机物企业5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4企业家,巩固和建设扬尘控制示范工地5个、示范道路5条,新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0平方公里,整治餐饮油烟100余家,大力整治露天烧烤,引导商户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无烟烧烤车和进店经营,截止10月底,城市建成区共取缔露天烧烤摊点64家,责令116家违规夜市摊点停摊整改,督促66家安装油烟控制设备;督促火葬场进一步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全区火葬场废气实现达标排放。督促服装干洗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要求设置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三是全面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印发了《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治污、保洁、改厕、美化为重点,建成一批村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2019年完成27个综合整治项目,新建和改造旅游厕所58座,改造农村厕所3.62万余户。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保洁长效机制,全区农村生活垃圾行政村有效治理率达95%以上;完成存栏生猪2.5万头当量污染治理设施工程整改。四是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城区生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编制完成《重庆市万州区声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噪达标区创建成果,强化安静居住小区创建工作,完成国瑞北滨熙岸小区安静居住小区的创建工作。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2.8分半,道路交通噪声值平均值为65.9分贝,各功能区噪声均能满足相应的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五是污染源普查基本完成。按照上级要求编制了《重庆市万州区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水类普查增项试点实施方案》,根据全面覆盖、不重不漏的原则,确定普查对象和数量,共普查单位数量9052家。目前,正在推进档案整理,开展工作总结报告、数据分析报告、质量核查报告。将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系统全面的数据支撑。

(五)注重民生实事,加强环境监督管理。

着力解决群众人民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认真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是抓好环保专项行动。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要求,大力开展随机抽查监督管理工作,截至目前,随机抽查了363家企业;扎实开展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和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等专项行动,检查企业55家,排查点位2240余个,发现一般环境风险隐患11处,发现偷排偷放问题23个,均已全部完成整改。积极配合长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共排查点位431,进一步摸清了我区入河排污口情况。二是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督促企业编制应急预案、申报风险源,严格按照五表一图进行审核,2019年督促39家企业自查整改隐患220条,并全部销号;88日在重庆万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码头开展了事故灾害综合应急演练,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办好群众信访投诉。认真对待群众每件投诉,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接处各类环境投诉1275件,所有来信来访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未出现群体性环境信访事件和进京、上市等越级上访事件。全年共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8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主办1件,协办2件)、政协提案15件(主办6件,协办9件),均已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100%。四是加强环境宣传引导。按照谁执法、谁宣传的要求,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市级区级媒体宣传报道50余篇,人民日报1篇;以生态文明宣传十进活动为载体,以“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环保节日为契机,以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为主线,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环保宣传活动60余场次,设置户外公益广告和宣传条幅800余条(块),发放宣传材料10000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5000余人次。加强环保双微等自有媒体建设,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共编发微信超过600条,微博3000余条。

(六)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保障支撑能力。

以锻造生态环保铁军为目标,强化各项基础工作,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一是提升环境执法协同力。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一法四令,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截止1031日,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70件,下达处罚决定156件,查封扣押1件,限产停产1件,移送行政拘留3件,查处污染犯罪案件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2件,罚款数额402.6079万元;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日常监管的通知》要求,与镇乡街道共同检查排污企业500余次,实现了环保监管全地域全行业不留死角。二是加强构建监测体系建设。全年共获取环境质量监测数据58600余个,编制空气质量日报365期、水质月报12期、噪声季报4份,《2018年度万州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完成编制。市控断面水质自动站万州3个站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已进行试运行;启动了长江经济带跨省界河流水质自动监测建南河站建设的前期工作;国考断面流域规范化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已进场施工,预计年内能建成。自筹资金50余万元在主城区安装2个汽车鸣笛声呐抓拍设备,有效遏制了汽车鸣笛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四、绩效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自评,我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以电话方式调查100份(服务对象50份、社会群众50份),从收集的信息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部门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准确情况,依法办事、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改革和完善机关办事制度,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满意度分别为:服务对象为98%、社会群众9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50%+社会公众满意度×50%)为96.5%,因此,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5分。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8分,过程绩效为27分,产出及效益绩效为57分,总绩效为92分。评价结果等次为

、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2019年初,我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当年实际采购90.19万元,未严格按照预算和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二)单位制度不够完善。

近年来我单位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仍需进一步强化财政财务管理

下一步打算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强化支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的细化预算编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同时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好预算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确保预算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促使预算资金发挥最大效能。

(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效能。

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确定经济活动的各项支出标准,明确支出报销流程,按照规定办理支出事项。合理设置岗位,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申请和内部审批、付款审批和付款执行、业务经办和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附件: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20201229


附件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单位: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2019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指标说明

得分

投入

10

目标设定

6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3

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3

预算配置

4

在职人员控制率

2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2

三公经费变动率

2

三公经费变动率≦0,2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0

过                                                                                                                                       程

33

预算执行

12

预算完成率

3

100%计满分,每低于5%2分,扣完为止。

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执行中追加下达预算数。

3

公用经费控制率

3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0.5分,扣完为止。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公用经费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3

三公经费控制率

3

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3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0

政府采购
执行率

3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3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0

预算管理

9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本部门财务管理制度,1分;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有本部门办公用品管理制度,1分;

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

3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3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3

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0.6分;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6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6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6分;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6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3

资产管理

12

基础信息完整性

3

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1分。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3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3

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5分;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5分。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3

资产管理安全性

3

资产保存完整;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3

资产配置合理;

资产处置规范;

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0.6分,扣完为止。

固定资产
利用率

3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3

产出

44

职责履行

44

长江干流万州段水质

5

保持总体II类,5分;未达到II类,0分。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核定

5

全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

5

优良天数≥250天,5分;〈250天,0分。

根据API指数,核定达标天数

5

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5

达标率≥90%5分,〈90%0分。

达标率=(达标水质/总取水量)×100%

5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结

5

办结率≥90%5分,〈90%0分。

重点工作办结=(完成实际工作数/交办工作数)×100%

5

淘汰燃煤锅炉

5

台数≥55分,〈50分。

实际淘汰锅炉数

5

整治餐饮油烟

5

个数≥100家,5分,<100家,0分。

实际整治餐饮油烟数

5

新建和改造旅游厕所

5

个数≥50座,5分,<50座,0分。

实际改造厕所数

5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5

60分贝,5分,>60分贝,0分。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核定

5

环保罚款

4

200万元,5分,<200万元,0分。

非税收入相关规定

4

效果

13

履职效益

5

媒体宣传生态环保

5

10次,5分,<10次,0分。

产生社会效益,提高生态环保关注度和知晓度

5

3

全区土壤质量

3

总体保持稳定,5分,出现重大土壤污染事件,0分。

生态效益,对生态环境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3

5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含)以上计5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5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3分;

低于70%0分。

合计

100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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