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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851982G/2020-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2019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10-16 来源: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语音播报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接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

15、承担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负责机关、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我局按照相对统一、要素管理、有利工作的原则,设置办公室、宣教法规科、总量与排放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污染防治科、放射辐射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科等七个内设机构。区生态环境局(本级)包括: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和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非独立核算机构),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59人,2019年年末实有行政人员24人,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0人。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60人,2019年年末实有事业人员46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生态环境局(本级),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四)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万州委发〔20191号)要求,组建区生态环境局,将区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区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区农业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以市生态环境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不再保留区环境保护局。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水务局和区农业委员会划转相关职能,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13.86万元,2019年上年数含区农业委员会划转到我单位人员经费10.58万元,公用经费3.28万元,其他经费无变化;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172.87万元,支出总计4,172.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37万元,下降4.4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支减少,比如环保专项补助、环境监测专项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065.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77万元,下降3.8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减少,比如环保专项补助、环境监测专项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4.67万元,占98.99%;其他收入41.13万元,占1.0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07.07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15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39万元,下降2.4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比如环保专项补助、环境监测专项等。其中:基本支出2,755.72万元,占66.28%;项目支出1,402.06万元,占33.72%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99万元,下降85.92%,主要原因是2019年管网项目资金支付91.9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31.7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1.74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支减少,比如环保专项补助、环境监测专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4万元,下降0.4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减少,比如环保专项补助、环境监测专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7.58万元,增长8.2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市级以奖促治资金110.15万元,人员绩效考核奖197.43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7.07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25万元,增长0.99%。主要原因是人员绩效考核奖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9.57万元,增长10.7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市级以奖促治资金支出110.15万元,人员绩效考核奖支出197.4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99万元,下降85.92%,主要原因是2019年管网项目资金支付91.99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1.86万元,占1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51万元,增长64.5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和社会保险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22.15万元,占2.9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9万元,下降5.63%,主要原因是医疗补助类费用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3,476.10万元,占84.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22万元,增长7.5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06.56万元,占2.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入,住房公积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55.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2.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86万元,增长22.0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0人,工资津贴等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13.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69万元,增长13.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0人,相对应的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3.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6万元,增长15.19%,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同意区生态环境局购置公务用车的通知》(万州机管车〔201937号)和(万州机管车〔201951号)批准我单位购置2台公务用车,价值各控制在18万元以内。我单位购置2台公务用车,支出35.96万元,但年初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预算,且其余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1万元,致整体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9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94万元,增长7.52%,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要求,批准我单位购置2台公务用车,支出35.96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支出较上年减少28.02万元。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上年持平。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职工到国外交流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35.9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应急保障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同意区生态环境局购置公务用车的通知》(万州机管车〔201937号)和(万州机管车〔201951号)批准我单位购置2台公务用车,价值各控制在18万元以内。我单位购置2台公务用车,支出35.96万元,但年初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9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购置了2台公务用车,支出35.96万元,去年没有该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2.5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环保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0万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02万元,下降30.9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国家级、市级等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0万元,下降42.3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7辆;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15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0元,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车均维护费3.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7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购置费增加35.96万元,其余机关运行费较上年减少20.69万元。下属事业单位(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会议费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8.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42万元,下降72.27%,主要原因是单位组织培训的次数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2.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5%。主要用于采购环境监测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444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均达到了项目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宣传教育工作及人员培训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圆满完成了60宣传活动二是设置户外公益广告和宣传条幅800余条(块),三是发放宣传材料100000余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活动的普及面需进一步扩大,二是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扩大活动的覆盖面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二是加强宣传力度

2019年度部门(单位)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宣传教育工作及人员培训

联系人及电话

赵思政58137948

业务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5

总量

5

100

其中:财政资金

5

其中:财政资金

5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环保宣传活动60余场次,设置户外公益广告和宣传条幅800余条(块),发放宣传材料100000余份

圆满完成各项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设置各类宣传条幅和广告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环保宣传活动

50

60

120%


设置户外公益广告和宣传条幅

800余条(块)

800余条(块)

100%


发放宣传材料

100000余份

100000余份

100%


说明

无。

2环保执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9万元,执行数为3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扎实开展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和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等专项行动,检查企业55家,排查点位2240余个,发现一般环境风险隐患11处,发现偷排偷放问题23个,均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认真对待群众每件投诉,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19年,接处各类环境投诉1275件,所有来信来访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未出现群体性环境信访事件和进京、上市等越级上访事件,群众满意度90%;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一法四令”,与司法部门密切配合,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70件,下达处罚决定156件,查封扣押1件,限产停产1件,移送行政拘留3件,查处污染犯罪案件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2件,罚款数额402.61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需强化环境监督机制,二是需加强随机抽查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多频次、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工作方式,强化环境监管,化解环境风险于萌芽,坚决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

2019年度部门(单位)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环保执法工作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张巧维58148847

业务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359

总量

359

100

其中:财政资金

359

其中:财政资金

359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有效处置生态环境投诉,达到群众满意度90%及以上;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50件。

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有效处置生态环境投诉,获得群众满意度90%;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70件。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执法发现问题

立即整改

立即整改

100%


投诉处理群众满意度

90%

90%

100%


查处违法案件

150

170

113%


说明

无。

建设项目审批评估评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24.41万元,完成预算的30.5%。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评审110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评审项目较往年减少,二是预算执行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评审进度,二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2019年度部门(单位)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审批评估评审费

联系人及电话

贾在军58213706

业务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80

总量

24.41

30.5

其中:财政资金

80

其中:财政资金

24.41

30.5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评审100

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评审11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评审

100

110

110%


项目业主满意度

90%

100%

100%


资金到位率

100%

100%

100%


说明

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部门2019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19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

(十九)环保专项补助:专项用于污染防治、污染减排、环境监测、环保能力建设等。

(二十)污染防治支出: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音、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水体支出: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村环境保护支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小城镇环境保护、农用化学品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支出。

(二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购置执法装备、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148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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