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24年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2024年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委员会成员单位:
按照《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市进入2024年汛期的通知》(渝汛指〔2024〕1号)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五一”节、端午节及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区环境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增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根据《关于印发万州区2024年自然灾害趋势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对策建议的通知》(万州减灾办〔2024〕3号)综合预测,预计我区2024年气温偏高、洪涝偏重、自然灾害风险趋势依然严峻复杂。进入汛期高温时段后,因生产安全、交通运输及自然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逐渐升高,全区环境安全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
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工作目标,迅速进入“战汛”状态,紧扣“强三基、防极端”要求,毫不松懈抓实抓好“精准监测、预警叫应、避险转移”等关键环节工作,牢固树立“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的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持之以恒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以赴抓好高温汛期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企业全面自查。
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督促环境风险企业按照“日周月”排查(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要求,制定汛期高温期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内容、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措施,严格开展自查、自报、自改、自验,形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及时督促企业每月在“重庆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风险管理模块的企业自查台账中进行清单登记、动态管控、整改销号,做到辖区内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每月全覆盖。短期内能完成整改的隐患要立行立改,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整改的或属重大隐患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资金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避免整改期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辖区全面排查。
从即日起至汛期结束,各镇乡街道要对重点环境风险源进行拉网式排查,要紧盯较大和重大风险企业、化工园区(企业)、饮用水水源地、尾矿库(渣场)、危险废物、油库及输油管线、油库和加油(气)站、城市(镇)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放辐射源企业、医疗废水、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单位等,深入查找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突出跨界河流断面、化工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全面核查掌握节日期间企业生产状态,突出季节和节日两个特点,动态分析研判本辖区环境安全风险,指导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时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对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和新增的企业要加大指导督促力度,针对企业风险评估报告中发现的隐患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在汛期高温期间得到有效稳控。对于检查中发现污染治理设施可能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移送。
(三)部门督导抽查。
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管业务必须管环境安全”的原则,落实属事管理责任,针对各自业务领域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开展现场抽查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扎实做好排查整治,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环境安全隐患自查、整治、销号工作,切实增强环境安全监管合力。
三、严格值守、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一)加强应急准备。要切实加强“五一”节、端午节及汛期高温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全面做好人员队伍、物资装备、应急车辆、音视频通讯等备勤备战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措施,合理调度力量,确保应急准备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信息报送。要多渠道收集、分析研判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切实增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首报意识,确保事件信息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
(三)化解环境舆情。要切实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研判工作,加强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渠道信息的收集研判,及时发现敏感性、苗头性、倾向性突发环境事件舆情信息,要主动靠前,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化解工作。
(四)妥善应对突发事件。要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五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要求,强化部门、基层组织联动联处,快速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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