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MB1851982G/2023-001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19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八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

万州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八部门
印发《关于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共同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防范与应对工作,防控各类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保障全区生态环境安全,2023年8月万州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委、区应急局、万州海事处、区消防救援支队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各方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有序、优势互补、务实高效、稳步推进为原则,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长期、稳定、可靠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提高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协议》内容,进一步增强我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合力,共同维护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坚决遏制各类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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