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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3-06-25 来源: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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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wz.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zhbjgk@163.com,传真:58359194。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长瑞实业公司一喷一涂系统

万州经开区高峰园

重庆长瑞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医设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万州经开区高峰园,依托“长江科技”西区预留用地建设,用地面积117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喷一涂”涂装车间,配套设置废气处理系统和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项目对钢结构制品进行涂装作业,采用“喷砂”工艺表面处理,涂装配套体系为“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云特中间漆+聚氨酯面漆”,设计钢结构制品(包括小型桥梁分段,建筑厂房钢梁、钢柱、钢结构支撑等)涂装3000/年。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0万元。

1.废气:项目分选系统废气单独收集,采用“旋风除尘器”预处理后,与喷砂房机械排风口废气一并经“滤筒除尘器”处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房废气采用“四级漆雾过滤器”净化预处理后,与调漆间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长江科技”西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高峰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合理布局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和绿化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置,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万州经开区经济发展局核发了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2-500101-04-02-392676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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