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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7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区水利局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心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拓展公开渠道,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总体情况

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履职、接受监督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依法公开、依规公开,最大程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具体负责本科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维护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加强学习提升。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及文件纳入机关干部法治学习范围,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切实增强了机关干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规范工作流程。实行“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保证对外口径相同、声音一致。全局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职能科室单位拟制信息稿,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审核、严格把关,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开。群众来信来访、咨询、投诉等,由局办公室统一收集资料,局领导分配落实到各科室单位,严格办理流程,确保无遗漏。

(四)严格工作要求。能够公开的必须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或不能公开的,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的,必须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及时修改完善公开制度,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和上级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特别是水利工程建设的进展、验收等重要信息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要环节,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积极回应群众的咨询、诉求。

(五)丰富公开渠道。运用多种形式,丰富了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形成“1+X”的政务公开模式,即1个主体、多体结合的格局。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z.gov.cn/)是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我局配备一名专职管理员对网站进行更新维护今年来我局进一步优化了网站栏目的设置,科学划分了信息分类,全年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28开通了“万州水利”微信公众号,面向广大网民发布工作动态、重要信息,全年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41条;利用了三峡都市报、万州时报等区属媒体,发布招投标信息、公示招投标情况;设置了意见箱、公开电话传真等,畅通联系渠道,接受群众咨询投诉;整合涉水行政审批职能,以区行政审批中心水利窗口为载体“渝快办”政务服务网为平台,强化行政审批“一个窗口”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年办结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42件,合法性审查覆盖率、正确率100%。全年接受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切实做到了全面公开、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0

2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2

0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

+2

6

行政强制

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06.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完善不足二是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不断在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处理流程、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改进完善;三是坚持民意导向,立足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拓展公开内容,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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