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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天生别院水土保持方案准予 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2-12-28 来源:万州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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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天生别院水土保持方案准予

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海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天生别院(项目代码:2018-500101-70-03-057704)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万州区周家坝街道双堰塘社区,为新建类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2.94hm²均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228305.7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8244.49m²,地下建筑面积80061.21m²),建筑密度26.97%,容积率2.00,总绿地面积3.89hm²,绿地率30.06%项目建设内容高层住宅楼、地下车库、配套用房(包括物业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站、社会文化服务室等)、道路及绿化等。本项目挖填方总量50.92m3,其中,土石方开挖38.08m3(含表土剥离量),土石方回填12.84m3(含表土回覆量),弃方25.24m3,弃方调运至百安学府、天生天城(三期)、长江天玺、绿地R3等地块绿化及附属回填工程项目建设期为20195月至20265月,总工期73个月。该项目已动工,为补办许可手续。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6年。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29443.00m2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0.85,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138.55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986.2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52.28万元(其中:监测措施费52.02万元,临时措施费31.91万元,独立费用46.32万元,基本预备费3.9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81220.20)。

四、工作要求

    你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渝税公告2020年12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渝财综〔2022〕34号)相关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防止在施工期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三)若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应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相关网站和项目部公开,并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六)请你单位切实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养护和管理,以长期发挥作用。   

    

附件:天生别院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20221227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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