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万州区台观环境治理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万州区台观环境治理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万州中交四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万州区台观环境治理及附属工程(项目代码:2109-500101-04-01-67364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万州区钟鼓楼街道驸马片区银宵溪流域,为新建类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4.84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台观场地平整、进场道路以及银宵溪流域排洪工程等。进场道路起于驸马油库围挡处,止于场平进口处,道路全长约2.41km;台观场地平整总用地面积约9.53hm2,场平高程根据银宵溪后期流域生态治理工程方案确定,上游设计高程约 243.00m,下游设计高程约220.00m,总填筑规模约175.00万m3;排洪工程在场平区域东西两侧设置截水排洪沟 1400.06m ( 其中,左岸排洪沟长 674.20m,右岸排洪沟长725.86m ),为明渠梯形断面,施工导流在底部修建临时管涵导流,管涵长692.00m。
本项目开挖土石方总量9.59万m3(含表土剥离3.88万m3),回填土石方总量184.59万m3(含表土剥离量3.88万m3),无弃方,外借土石方量175万m3,来自万州区长江二桥北桥头至高铁片区连接道工程、北桥头立交项目以及北滨大道延伸工程产生的弃土。项目建设工期为2021年9月~2023年8月,总工期24个月。该项目已动工,为补办许可手续。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采用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4.84hm2。
(四)基本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846.6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674.6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72.0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2.03万元,独立费用87.76万元,基本预备费24.49万元,临时措施费24.35万元,监测措施费12.6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07760.00元)。
四、工作要求
你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渝税公告2020年12号)规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防止在施工期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三)若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应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相关网站和项目部公开,并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万州区台观环境治理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2022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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