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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648378M/2023-000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2023年行政处罚公示(一)

日期:2023-03-31 来源:万州区水利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2023年行政处罚公示(一)
年份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2023年 张* 万水政罚〔2023〕第01号 因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重庆市万州区瀼渡河流域甘宁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吩咐施工单位将渣土堆积在河床上,影响行洪安全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1.限于2023年2月26日前清除河床所倒渣土,恢复河道原貌;2.处罚款人民币11000元。 11000 2023.2.20 已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在信用中国(重庆)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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