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万州水利发〔2024〕37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万州经开区有关部门,重庆长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要点暨重庆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年度任务目标的函》(渝水函〔2024〕109号)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以及区领导批示精神,我局经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并充分吸纳后制定了《2024年度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2024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区水利局水资源科谭祥红;联系电话:58569039)
2024年度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2024年是《国家节水行动方案》、《重庆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万州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重庆市万州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全面推进年,全区各部门(单位)要深入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把节约用水落实到取、供、用、耗、排各个环节中去,持续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和用水效率。
一、主要节水指标目标
2024年全区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分别达到13%、14%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4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5%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5%以内。
二、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
(一)全面完成万州区节水型社会创建。按照《重庆市万州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创建工作,确保2024年12月底万州区节水型社会创建各项指标通过市级验收。(区水利局牵头,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万州经开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完成万州区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城市。各相关单位持续巩固已创建成果,确保2024年、2025年保持稳定达标(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节约用水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牵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实施“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落实市级下达的“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强化目标刚性约束和责任考核(区水利局牵头)。创建1个节水型灌区(区水利局牵头)。推进取用水计量,规模以上取水和5万亩以上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全部实现取水在线计量监测并接入重庆市水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小型灌区有序开展渠首取水口取水计量设施建设(区水利局牵头)。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进一步推广节水设施和器具,提高城市生活用水效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8.5%(区城市管理局牵头;重庆长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配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推进稻渔综合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推动工业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本年度完成3家以上规模以上高耗水行业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巩固已创建节水型企业创建成果(区经济信息委牵头,经开区有关部门配合)。加快淘汰高耗水行业落后产能,对国家已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和化解的过剩产能开展企业用水指标核减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市级绿色园区(节水标杆工业园区)申报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开展 2024 年度市级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市级节水型企业的申报创建工作(区经济信息委牵头,经开区有关部门配合)。推广公共机构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应用,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95%的区级机关和50%的区级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巩固已创建节水型单位创建成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加快推进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确保城市建成区(不含乡镇)区级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不低于15%;巩固已创建节水型小区创建成果(区住房和城乡建委牵头;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配合)。在城市建设领域,严格落实好节水“三同时”制度,把好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节水措施落实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全年竣工阶段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80%。(区住房和城乡建委牵头)。加大国家《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开展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鼓励符合条件的购物中心、商场、门店积极申报创建绿色商场(区商务委牵头)。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0%以上(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合同节水工作(区水利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配合)
(五)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强化重点监控用水户管理。对河道外取用水户全覆盖下达年度取水计划,对年取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建立管理台账,严格超计划用水监管(区水利局牵头)。强化公共管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对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并建立管理台账,严格执行《万州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区城市管理局牵头;重庆长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配合)。加强12家区级及以上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含重庆三峡学院等2家在万高校、重庆市万州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等8家工业企业、重庆市万州区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万州区甘宁水库中型灌区)节水“三同时”、水平衡测试、计划用水执行、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内部用水节水制度制定及执行等日常监管,鼓励开展合同节水、节水诊断、用水审计和水效对标,建立一户一档。(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商务委配合)。
(六)强化定额执行,推动节水评价。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级层面发布的最新用水定额,在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用水计划下达、节水载体建设等工作中强化用水定额对标应用,加强节水监督检查,提升用水效率(区水利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继续深化推动节水评价工作,水利规划、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需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均须按要求开展节水评价(区水利局牵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七)持续推进非常规水利用。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加快再生水设施设备建设,加强再生水利用量统计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委牵头)。
(八)全面推进节水科普宣传。开展《节约用水条例》、《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节水中国你我同行”主题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中小学”、“进社区”、“进商圈”、“进农村”(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司法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教委、区农业农村委、团区委、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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