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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648378M/2023-00044
[ 发文字号 ] 万州水利发〔2023〕21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8
[ 发布日期 ] 2023-03-10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3-03-10 来源:万州区水利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通知


万州水利发〔202321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农村供水保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程建设管理

(一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镇乡(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项目法人职责,对项目的策划、建设实施、运行管理实行全过程、全方位负责。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对项目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监理单位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理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完善相关过程资料,及时办理结算;及时拨付工程款,完善支付手续,及时向参建单位付款,不超付、不延误。

(二)强化工程监理,落实监理责任制。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监理单位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监理资质各项目业主应督促工程监理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设置现场监理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工程合同,加强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强化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实行“三控三管一协调”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督促施工单位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对涉及主体结构、管件的原材料及试件及时见证送样到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报告对工程质量作出判定,不合格坚决要求返工;做好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志、收集整理监理资料,并组织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由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全面评价工程质量并按相关规定评级,对遗留问题作出预判并出建设性建议,确认工程合格后提交项目法人并积极配合项目法人组织完工验收

(三)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万州水利发〔201918号)、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关于转发《重庆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万州水利发〔202292号)《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万州水利办〔202245号)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管制度,优化工程建设考核目标,要把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管理,确保供水工程质量;二是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设计、施工单位对设计、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质量检测单位对检测结果负责;三是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施工管理、监理管理及档案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凡批复总投资4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供水保障项目,项目业主应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到区行政事务中心办理相关质量监督手续(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牌楼街道沙龙路114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4号工程建设水利综合窗口),咨询电话:58569668批复总投资400万元以下的农村供水保障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联合参建单位做好工程质量监督。

(四强化工程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属地监管,督促参建各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责任。进一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出抓好用电和净化消毒药剂的安全管理,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工程设施安全、人员安全、质安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账和重大风险源清单,及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五)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含武陵等农村移民安置区供水保障项目)按照3月完成项目开工准备,4月全面开工,11月主体工程完工,12月底前完工通水”的总体要求强化施工进度检查和节点工期考核,督促施工单位按引水、制水和配水“三同时”同步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申请区级竣工验收对实施进度迟缓的项目,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制定赶工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工投运。

    (六)严格项目管理。一是严格资金管理,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违规使用,并接受审计,规范保证金的收缴和返还,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制度,减少民工工资清欠纠纷事件的发生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施工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实行公开招标,招标一般采取委托招标,招标代理单位必须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三是严格控制项目变更,规范项目变更程序,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复进行施工,加强现场监管,无特殊原因不得进行设计变更,由于客观原因确需变更的应按照《重庆市万州区水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通知》(万州水务发〔201643号)要求,履行变更手续,不得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不得擅自增加和减少已批复的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七)严格项目验收。竣工验收必须在业主完工验收合格并出具完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等工作完结并出具报告(涉及财评的必须具备财评报告)后申请竣工验收,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投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工代赈项目还需提供以工代赈相关资料,使用净水设备的项目还需按照20221月区水利局印发的《工作提示》提供相关资料)资料审查通过后再组织竣工验收

   二、强化工程运行管理

坚持建管并重,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既要重视完善供水设施,更要注重健全管护机制,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管护体系。

   (一)强化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万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万州府办发〔201664号)要求,一步落实镇乡(街道)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工程管护机构、管护制度、管护人员,加强工程运行管理,探索建立专业化管理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二)加强运行管理培训由于全区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人员数量众多,区级培训每年只能对农业服务中心及部分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各镇乡(街道)要根据辖区实际适时开展运行管理培训,确保管护人员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基础技能,落实各项工程管护和供水服务工作要求增强管护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农村供水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三)强力推进有偿供水全面落实集中供水工程有偿用水机制,进一步做好农村供水成本核算和定价,推行按供水成本收费,鼓励执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和阶梯水价。

(四)做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维护工作。为切实提高我区农村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维护工作竞争激励的通知(试行)》(万州水利发〔2023〕11号),对全区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工作实行竞争激励,将年度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与管护水平挂钩,着力解决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区水利局26个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核查组将每月对各镇乡(街道)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管理维护工作进行检查打分,作为竞争激励考核依据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2023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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