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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648378M/2022-00124
[ 发文字号 ] 万州水利发〔2022〕36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19
[ 发布日期 ] 2022-05-20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22-05-20 来源:万州区水利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22年度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要点已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并定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局    

2022年5月19日     

(联系人:赵倩;联系电话:58569035;邮箱:31303655@qq.com)


2022年度全区节约用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国家节水行动方案》、《重庆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万州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中期目标年,也是《重庆市万州区“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全面推进年,全区各部门(单位)要深入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函》(渝水函2022〕124号)要求和区政府工作部署,现将2022年度全区节约用水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2022年全区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达到市级下达的区县指标要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9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城市公共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二、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

(一)全面完成节水行动中期目标任务。按照《万州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落实2022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全区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供用水分界断面实现取水计量,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60%以上(区水利局牵头)。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水肥一体技术推广力度;推广畜禽养殖节水技术,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力争建设一批畜牧节水示范工程(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计划用水管理实现全覆盖(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完成重庆万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重庆华歌生物化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等一批重点用水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区经济信息委牵头)。推广公共机构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应用,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80%的区级机关和35%的区级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大力推进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和申报工作,基本实现年度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覆盖(区住房和城乡建委牵头)。落实和推广国家发布的产品水效标识实施规则,开展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二)全面实施“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落实市级下达的“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强化目标刚性约束和责任考核,推动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申报工作(区水利局牵头)。加快淘汰高耗水行业落后产能,对国家已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和化解的过剩产能开展企业用水指标核减工作;推进市级绿色园区(节水标杆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全面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组织开展 2022 年度市级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评选申报工作(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在城市建设领域,落实好节水“三同时”制度,把好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节水措施落实关(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全面完成新田水库管理中心和登丰水库管理中心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区水利局牵头)。完成重庆市万州区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区商务委牵头)。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进一步推广节水设施和器具,提高城市生活用水效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10%,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75%以上(区城市管理局牵头)

(三)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强化重点监控用水户管理。对河道外取用水户全覆盖下达年度取水计划,对重点取水大户强化在线计量监测(区水利局牵头)。强化公共管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对用水大户下达年度用水计划,严格执行《万州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加强10家全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水“三同时”、水平衡测试、计划用水执行、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内部用水节水制度制定及执行等日常监管,鼓励企业开展节水诊断、用水审计和水效对标,完善一户一档。(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教委配合)

(四)强化定额执行,推动节水评价。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级层面发布的最新用水定额,在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用水计划下达、节水载体建设等工作中强化用水定额对标应用,加强节水监督检查,提升用水效率(区水利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继续深化推动节水评价工作,水利规划、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相关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需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水利建设项目均须按要求开展节水评价(区水利局牵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配合)

(五)持续推进非常规水利用。加强再生水利用量统计工作,每年将再生水利用量统计数据函送区水利局,并同时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

(六)全面推进节水科普宣传。开展《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主题宣传(区水利局牵头),推进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宣传“进机关”(区水利局牵头,区级各部门、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配合)“进中小学”(区教委、团区委牵头)“进社区”(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参加全市首届“节水护水爱水”主题宣传活动(区水利局牵头,区级各部门、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配合)

三、相关要求

节水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年度社会经济发展实绩考核重要指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按质按量完成年度节水相关工作,并于1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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