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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4619/2022-00018
[ 发文字号 ] 万州审发〔2022〕12号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审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07
[ 发布日期 ] 2022-04-07

重庆市万州区审计局关于印发《万州区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实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2-04-07 来源:万州区审计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审计局

关于印发《万州区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

实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万州审发〔2022〕12号


各科室、审计中心:

《万州区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实训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审计局

202247


万州区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实训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庆市内部审计工作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0号)第三十七条审计机关可以采取……业务培训……等方式,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指导规定,为全面提升全区内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项目实战锻炼,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内审人员是指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有关单位等依法属于被审计单位的专职或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二、参与国家审计实训是指由区审计局选取抽调内审人员参与区审计局年度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工作。

三、每年初区审计局向各单位下发《关于选派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实训的通知》,各单位根据通知向区审计局报送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实训申报表(附件1),区审计局汇总后形成参训人员名单库。

四、区审计局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结合参训人员名单库统筹安排参训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内审人员。参训内审人员由区审计局编入具体项目审计组,由审计组长负责管理和业务指导并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具体审计事项。

五、实训结束后,内审人员在离开审计组之前,应当移交工作期间形成的全部审计工作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并按照审计组的要求对电脑中储存的相关资料进行处置、移交,不得私自处置和保留。

六、内审人员在参训期间工资、津贴由原单位发放,区审计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内审人员应当填报内审人员参训考勤表(附件2),并由审计组长和业务科室进行审核,区审计局根据考勤结果及审计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将反馈相关单位,并建议作为参训内审人员年度考评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区审计局将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内审人员进行通报表彰,并在其单位年度内审考核中酌情考虑。

八、参训内审人员在参训期间需遵守审计相关规定和制度。

九、本办法由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实训申报表

2.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实训考勤表


附件1

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实训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专业


联系

电话


及职务


个人情况简

(简要介绍个人工作情况,持有职称或执业资格情况、获奖情况等...

拟参训


单位

意见

盖章或签名:


附件2

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实训考勤表

姓名:                        项目名称:

日  期

审计事项或内容













合计天数

审计组长审核意见


业务科室审核意见


附:由内审人员填写,审计组长及科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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