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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269N/2024-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重庆市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3-12 来源:万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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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是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法律援助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和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审批管辖范围内的法律援助申请,按规定承办或者组织办理有关法律援助案件;

3、监督法律援助业务、案件办理质量情况;

4、做好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指导、协调、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其他社会力量开展法律援助活动;

6、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7、筹集和管理法律援助经费;

8、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无内设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减少43.4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43.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8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9.0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5.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减少43.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43.4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47万元,比2023减少4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47万元,比2023减少43.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有职工退休,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区司法局下属单位,未单独编制项目预算。

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区司法局下属单位,未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区司法局下属单位,未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区司法局下属单位,未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区司法局下属单位,未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97万元,比上年减少5.67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有职工退休,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潘怡希    联系方式:023-58569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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