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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269N/2024-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3-12 来源:万州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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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主要职能有: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和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

2、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3、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和镇乡(民族乡)街道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重庆市万州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重庆市万州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9、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办公用房等保障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11、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内设1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科、规范性文件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复议立案监督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司法鉴定工作管理科、干部人事科、组织宣传科、退休干部管理科、政治部。下属2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重庆市万州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市万州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大队,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重庆市万州区司法局,设置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25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56.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增加291.7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291.7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25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07.8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58.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34.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55.2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291.7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9.3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62.35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56.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6.41万元,比2023年增加29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9.39万元,比2023增加129.39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标,相应的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67.02万元,比2023增加162.3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调整,上级转移支付增加并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律师工作、法律援助、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社区矫正、法治建设、信息化建设、其他司法支出等重点工作。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63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支出范围和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无新增运维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车辆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45.67万元,比上年增加6.68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有新入职职工。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9.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7.0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执勤执法用车37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潘怡希    联系方式:023-58569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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