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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9-1656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0-18
[ 发布日期 ] 2019-10-18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18 来源:万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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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监督、指导服务;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编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协助区领导办理行政管理涉法工作事项,为区领导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制服务;对镇乡(民族乡)、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2.编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审查、论证、清理、解释区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起草全局性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3.负责区政府部门和镇乡(民族乡)、街道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备案审查工作。

4.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责任,按照区政府部署,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责任,监督指导全区行政执法活动。

5.负责办理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听证和备案工作;受区长委托参与政府行政诉讼;对区政府各部门和镇乡(民族乡)、街道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6.负责承办法律、法规、规章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开展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7.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联系管理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建立管理万州区法律顾问专家智库。

8.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事项的统计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调研科、政策法规科、复议监督科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大队。

(三)单位构成

    万州区法制办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73.87万元,支出总计373.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2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落实区政府减税降费政策,压减一般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73.8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7.92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落实区政府减税降费政策,压减一般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8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7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2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落实区政府减税降费政策,压减一般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其中:基本支出293.99万元,占78.63%;项目支出79.87万元,占21.3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2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落实区政府减税降费政策,压减一般支出,严控“三公”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7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增加、车辆改革、平时考核、绩效工资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92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落实区政府减税降费政策,压减一般支出,严控“三公”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7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增加、车辆改革、平时考核、绩效工资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02万元,占81.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2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落实区政府减税降费政策,压减一般支出,严控“三公”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71万元,占11.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8万元,增长36.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94万元,占4.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13.19万元,占3.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3.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36万元,增长13.41%,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5万元,增长16.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6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落实区政府减税降费政策,压减一般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因2018年万州区财政体制改革,导致本年度决算中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与预算公开中“三公”经费不同。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万元,下降34.6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遵守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和开支范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7万元,下降34.5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遵守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和开支范围。

公务接待费0.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8万元,下降92.6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7万元,下降92.6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3.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5万元,增长16.9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0万元。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专项资金支出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成绩,在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全区行政复议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能够按要求按时履行、完成其部门职能工作,在保证任务运行的前提下,全区行政复议项目在规定限额内安排使用资金,无超支情形发生,二是在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方面得到了较好的成绩。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全区行政复议工作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58221538

主管部门

法制办

实施单位

法制办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总量

100%

其中:财政资金

40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40万元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全区行政复议工作

全年以来共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200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8件。经行政复议的案件,申请人息诉率达95%以上,较好地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全区行政复议工作

95%以上

100

100

说明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569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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