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三表”计量常识

民用“三表”计量知识
一、什么是民用“三表”?
民用“三表”指的是为居民安装使用并直接与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进行贸易结算的水表、电能表、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民用“三表”涉及千家万户,量大面广,其计量准确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国家规定民用“三表”属于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对其实行“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和到期轮换”。
(一)水表
水表大多指饮用冷水水表,它是在测量条件下用于连续测量、记忆和显示流经测量传感器的水体积的计量仪表,主要用于计量流水管管道中冷水的体积总量。依据相关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生活用水表(DN15-DN50、常用流量Q3≤16m3)只作安装前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公称通径不超过DN25的水表使用期限不超过6年,公称通径超过DN25但不超过DN50的水表使用期限不超过4年。
(二)电能表
电能表是用来测量电能的仪器仪表,也称电表、电度表。常用的电能表主要分为机电式交流电能表和电子式交流电能表两大类。依据相关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生活用电能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或根据表计状态延期。准确度为0.2S级、0.5S级有功电能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1级、2级有功电能表和2级、3级无功电能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
(三)燃气表
燃气表即燃气气体计量仪表,用于测量流过封闭管道内燃气体积的测量仪器,主要采用方量计量、金额结算的模式,对所用燃气进行计量和管理。目前常见的燃气表类型有:机械式燃气表、IC卡膜式燃气表、远程传输膜式燃气表和超声波燃气表。用于贸易结算的生活用燃气表(G1.6-G16)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最大流量≤10m³/h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以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等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
二、民用“三表”的相关计量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对民用“三表”的监管实行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和到期轮换。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应当在计量器具安装使用前,主动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首次强制检定。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方可安装使用。检定合格后的民用“三表”上应加贴首检合格标志及施加签封。
三、怀疑家中民用“三表”计量不准怎么办?
由于民用“三表”是精密测量设备,有着严密的技术要求和特定的计量检定条件。如怀疑家中民用“三表”计量不准,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保存好近期的水、电、气账单,与当地水、电、气销售公司取得联系,由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2、如果问题仍未解决或仍担心家中“三表”计量不准,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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