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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9903171/2021-000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2-25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1-08 来源:万州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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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万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忠诚履职、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开拓创新,较好的完成了评估指标分解任务。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注册许可便利化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全年新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6万份;全面落实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工作,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限;积极推行互联网名称自主查询申报和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全年有1.3万户市场主体通过自主申报获得名称、完成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设立、变更、注销登记2.1万户;有效引导企业通过一网通平台办理设立登记,将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就业社保登记等开办事项全部集中到同一平台;继续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年完成企业简易注销849户,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6500余户。

2. 夯实监管职能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市场主体及时进行年报公示,全区企业年报率达92.75%,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继续规范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148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336户;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开展“双随机”抽查17项,检查市场主体4200余户,检查结果全部网上公开;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联合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交通局等多个部门,对辖区6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了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50%,发现问题19个,下达《责令改正书》1份,立案调查1件;与区人社局联合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抽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9户,发现问题1个已责令整改,抽查用人单位32户,发现22户用人单位存在注册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等问题,已责令整改。

3.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两次牵头多个区级部门召开万州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席会议,指导各成员单位审查及清理现有文件制度,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年共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140份,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38份、政府其他政策措施3份、部门规范性文件93份、部门其他政策措施6份,至清理截止日期,没有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20209月,牵头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委组成联合审查小组,对区生态环境局和万州区龙沙镇人民政府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抽查了22份其他政策措施。

4. 完善重点领域监管,加强创新社会治理。

1)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领域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食品生产方面,组织开展固体饮料、大米质量安全、食用植物调和油标识、肉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控安全风险。在全市率先开发“食品产管一点通”APP,探索“大数据+监管”食品生产智慧监管新模式。食品经营方面,以禁止城区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市场开办者履行食用农产品安全义务,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以非洲猪瘟防控为抓手,开展禽肉、猪牛羊肉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万州区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高发水域首轮同步巡查执法,严厉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餐饮服务方面,扎实推进春秋季学校食堂、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网络餐饮等专项检查,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297项次,通过约谈美团、饿了么网络平台片区负责人等方式,督促整改公示信息不全等不规范经营行为403项次。圆满完成两会、中高考、旅游节以及各类体育赛事等重要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任务37次。全年组织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抽检5494批次,食品快速检测3177批次,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02件。

2)加强对药械零售监督检查,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药店运用重庆市药监”APP,实名登记购买发热咳嗽类用药人员信息和购买的药品信息,为控制疫情提供科技支撑;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回头看等五项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全年立案查处药品违法案件22件,医疗器械违法案件12件。

3)突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年按计划抽查企业633家次,覆盖率达48.3%,共抽查特种设备1667台(套),排查并整改隐患260件。开展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气瓶等13项专项检查,以及高温汛期、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段专项检查,检查单位274家次,排查并整改隐患86件。全年立案查处各类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6件。

4)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专项行动,累计查处各类“双打”案件175件,其中依法查处4.28油品案,该案被公安部列为昆仑2020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也是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挂牌督办案件,查处制售不合格车用柴油企业4,没收以假充真车用柴油3337.834吨,罚款共计44,112,591.85元。

5. 大胆改革创新,优化公共服务。立足登记职能,助推促进招商平台发展,放开对符合工位制注册登记条件的市场主体在同一地址注册的数量限制,允许一址多照。今年经开区斯哥蔓、吉珂、玥之蓝企业服务中心、百安微企孵化园、捷科供应链等招商平台新引进270余户市场主体入驻。扩大服务范围,降低企业设立成本,自61日起为选择一网通办的企业提供免费印章,已有2885户企业领取免费印章;6月以来有2746户企业通过一网通平台申请和领取税票及税控设备。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 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完善本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行政程序,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

2. 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本局法律专业业务骨干、外聘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疑难案件审理等工作的法治作用,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 坚持权责统一,明确执法职权。建立了部门权责清单,明确了职权类型、权力来源、实施机关、实施依据,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对外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2020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行使原工商、质监、食药监、价格监督等与区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职责有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组建。完成全局333人次执法证申领换发,执法人员使用统一的《重庆市行政执法证》开展执法活动。

2.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亮证执法,落实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万州平台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使用最新版的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各类文书记录执法过程,加强执法音像记录,根据实际情况为各办案单位配备执法记录仪等录音录像设备,要求执法人员在实施查封扣押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中采取全程音像记录。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实行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100%经过法制机构审核,规范性文件制定必须100%经过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3.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全局各办案单位一年来结案的368件案件开展案件评查,积极按照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万州区司法局案件评查要求分别报送评查案卷,并获得优秀等次评价。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回答代表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2020年,我局主办建议提案2件、协办11件。

2. 依法接受司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法制机构与被诉行政行为承办机构的责任分工,完善行政应诉准备工作程序,严格按要求提交答辩状、相关证据并及时出庭应诉,协调和督促业务部门落实法院生效判决。2020年参加行政诉讼案件1件,我局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该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请求。

3.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对部门职能、机构设置、行政许可目录、执法依据、部门预算决算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2020年以来,在各类媒体发布工作动态信息等750余条。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 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法》、《重庆市行政复议工作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积极通过行政复议制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对7件行政复议案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答复书和相关证据,其中4件作出维持复议决定、1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1件驳回申请人申请、1件尚未结案。

2. 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实现12315“一号对外、多线并号、集中接听、各级承办”,完善诉件分流机制,依法妥善处置消费者来信来函和上级转办投诉举报,分送率、告知率达到100%。2020年以来,各渠道累计受理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4062件,已办结3887件其中投诉件2504件,投诉调解成功率6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7.19万元,立案调查29件。

3. 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推广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目前总数达213个。积极开展“消费维权法治宣传,适时组织集中广场宣传,积极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介广泛宣传,持续深化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积极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用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落实

及时组织学习《重庆市万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根据要求制定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科室,明确各项任务推进的时间进度安排和成果检验方式。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将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将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法治教育和法治培训,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队伍建设

带头落实学法考法,积极参加区级法治专题学习和法治理论学习领导干部集中抽考,实现全体领导干部百分百参考,百分百通过。将法治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加强对全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全员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开展各类法治相关培训33期(含网络培训),累计培训人员4300余人次。积极组织参加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全局317名工作人员全部参考并通过。

(三)立足职能,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结合各部门自身业务、职能,明确年度普法内容、普法责任人、普法对象、普法方式、普法时间以及拟出的成果形式等内容,确保各项普法任务有序推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12·4宪法日”等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30余场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23000余份,积极向全社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力度曝光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发布了6起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取得良好效果。

(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

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明确了机构、人员设置与工作任务。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专门通知负责人出庭的其他案件等,负责人应当出庭。2020年我局参加行政诉讼案件1件,我局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工作不足及2021年工作主要安排

(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提出的目标与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治意识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意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以及法律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 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行政执法人员不严格按程序执法、执法形象不文明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执法用语粗俗、执法手段简单、执法态度随意的情况仍有发生。

3. 化解纠纷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消费纠纷引发的投诉持续增加,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消费投诉方面依然存在调解手段简单,纠纷化解率不高的现象。

4. 执法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增强。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任务较为繁重,部分市场监管所现有执法力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导致行政案件延期办结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局法制工作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发展,把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法治化提升到新水平。

1. 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制。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解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

2. 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与审查规定,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依法行政。

3. 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食品药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决定等,依法及时予以公开。

4.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研判,根据消费纠纷的侵权程度、来访人数和涉案金额等情况,采取本级调解处理,分流市场监管所调解,以及联合信访、司法多部门调解三种模式,分类受理处置。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作用,分层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处置成功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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