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万州区税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万州区税务局
关于印发《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州市监发〔2022〕125号
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万州区税务局:
现将《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万州区税务局
2022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万州区税务局
2022年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决定于2022年9月19日至23日联合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以下简称联合检查)。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及时掌握监管中的风险环节,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比例
万州辖区内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机构,年度抽查比例达到30%。
三、检查事项
(一)区市场监管局检查事项:
资质认定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机构的法人注册登记证照是否持续有效;随机抽取15份检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和委托单检查;机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机构名称、检测地址、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涉及实质性变化的标准等出现变更,是否按要求向资质认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机构是否定期对环境、设施、设备及人员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的情况进行自查等事项。
(二)区生态环境局检查事项:
监测机构遵守法律法规、监测报告质量、实验室质量管理落实情况。
(三)区税务局检查事项:
对税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
四、组织实施
联合检查工作定于2022年9月19日至23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摇号阶段。2022年9月19日,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万州区税务局提供的执法人员信息,由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检查计划确定的检查事项和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匹配执法检查人员。
(二)检查实施阶段。2022年9月20日—23日,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万州区税务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工作。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每个单位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本单位执法检查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对于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办案部门。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三)结果公开阶段(9月23日之后)。检查结束后,由区市场监管局汇总检查结果,并于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示。参加联合检查的执法机关对本单位作出的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万州区税务局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本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调联动。联合检查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检查效能,推进工作落实。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积极向“信用信息”等平台推送相关信息,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
(三)加强宣传。通过信息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加快形成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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