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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2344/2023-0019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26
[ 发布日期 ] 2023-10-26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10-26 来源: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人力社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相关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聘用和考试等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按规定承办留学人员来万工作或定居相关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市级部门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3)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4)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191月,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万州委发〔20191号)和《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万州委办〔201962号)。设立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

局机关内设12个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挂党委办公室牌子)、法规监察科、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科、人才和表彰奖励科、基金监督和财务科。

下属6个事业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万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重庆万州技师学院。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行政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859.40万元,支出总计2774.40万元结转和结余85.00万元。收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9.40万元,增长100%支出较上年增加2774.40万元,增长100%结转和结余较上年增加8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决算单位发生变化,本部门下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分别填报决算,2022年新增了本部门汇总决算单位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85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9.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决算单位发生变化,本部门下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分别填报决算,2022年新增了本部门汇总决算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9.40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774.4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774.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决算单位发生变化,本部门下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分别填报决算,2022年新增了本部门汇总决算单位。其中:基本支出2252.99万元,占81.2%;项目支出521.41万元,占18.8%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决算单位发生变化,本部门下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分别填报决算,2022年新增了本部门汇总决算单位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59.4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59.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决算单位发生变化,本部门下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分别填报决算,2022年新增了本部门汇总决算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5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59.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决算单位发生变化,本部门下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分别填报决算,2022年新增了本部门汇总决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6.93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和调整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4.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74.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决算单位发生变化,本部门下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分别填报决算,2022年新增了本部门汇总决算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1.93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和调整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94.69万元,占9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1.93万元,增长61.9%,主要原因是年终追加调整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101.10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78.61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2.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7.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7.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决算单位发生变化,本部门下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分别填报决算,2022年新增了本部门汇总决算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225.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决算单位发生变化,本部门下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分别填报决算,2022年新增了本部门汇总决算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福利费、印刷费、会议费、邮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5万元,下降24.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决算单位发生变化,本部门下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分别填报决算,2022年新增了本部门汇总决算单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决算单位发生变化,本部门下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分别填报决算,2022年新增了本部门汇总决算单位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保障和机要通讯、综合执法。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6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车辆的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决算单位发生变化,本部门下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分别填报决算,2022年新增了本部门汇总决算单位

公务接待费9.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关单位到我单位检查、布置工作、调研政策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9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管理,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决算单位发生变化,本部门下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分别填报决算,2022年新增了本部门汇总决算单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69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4.7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决算单位发生变化,本部门下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分别填报决算,2022年新增了本部门汇总决算单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决算单位发生变化,本部门下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分别填报决算,2022年新增了本部门汇总决算单位。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3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福利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决算单位发生变化,本部门下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个预算单位分别填报决算,2022年新增了本部门汇总决算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521.4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

联系人

孙树林

联系电话

023-58225512

自评总分

(分)

99.7

当年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依法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优化劳动争议案件办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有效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事前预防、事中化解和应急处置,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风险,切实保障好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成不低于300人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大力引进海内外紧缺高端人才落户万州,为万州经济及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全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低于300人,进一步健全优化人才引进机制;按月将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新进、辞职辞退、调动、职务变动、正常晋升、离退休等情形的工资变动纳入财政工资统发完成率 100%;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不低于95%;依法按时公开部门预决算。


(一)人事人才创新突破。牵头制定《万州区十四五人才规划》《万州区十四五专技人才规划》《万州区十四五技能人才规划》,出台《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认定第五批平湖英才”117名,总人数增至209人。鸿雁计划入选人才增至21人,重庆英才增至12人,创新创业示范团队增至6个。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成功申报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成功创建市级博士后工作站。全面扩充人才服务事项至68项,全年开展各项服务1886人次。坚持实施百千万引才工程,引进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300余名。新增技能人才6129名,其中高技能人才916名。首次引进区外成熟事业单位人才67名。完成6次公招2.6万人考务工作,为全区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700人。
(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强化企业劳动关系指导,全区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到95%,长安跨越被评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同市二中法院签订协议共建渝东北调解平台,同区法院签订协议畅通裁审衔接。强化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调处,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427件,结案率94.5%,调解率64.7%。全面落实一金三制69个在建工程项目接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受理各类线索举报1790件,发现欠薪隐患30个,为11302名农民追讨工资13850万元。未出现50人以上的集访或极端事件。
(三)营商环境全面提质。采取三个一服务企业机制,成立“15+60”服务企业专班,按照有需必应、无事不扰的原则,走访企业114家,政策宣讲 27 场,培训企业人力资源干部900余人次。为4416家企业兑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3001万元,为8138家企业减征失业保险7000万元,为224家企业缓缴社保费7230万元,为41家企业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800万元。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线下入驻政务大厅。强化一窗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办结7×24小时自助办理,17项人社业务周六不打烊,行政审批时间压缩50%以上,全力满足群众办事需求。
(四)人社事业提档升级。一是高质量承办川渝人社合作联席会议第七次会议,会同渝东北10个区县人力社保局首次联合开展筑梦大三峡?就在渝东北在万高校毕业生就业护航行动,区域合作出现新气象。二是争取国家各类资金4.3亿元,实施万州技师学院中专达标、万州区公共实训基地等重点工程项目2个,人社阵地建设迈上新台阶。三是整合渝创渝新?创响万州”“平湖工匠职业技能竞赛等区内各项人才活动,创新筹备2022重庆英才大会-首届三峡人才节,打造全市首创的区域性的人才活动品牌,人才工作取得新作为。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指标

指标值

指标权重

全年

指标得分

说明

单位

性质

(分)

完成值

(分)

年度预算执行率

%

=

100

10

100

10


三支一扶计划人数

20

10

21

10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数

500

10

510

10


仲裁案件办结率

%

90

10

94.5

10


专技评审次数

1

10

1

10


组织劳动能力鉴定次数

人次

5

10

5

10


核定区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完成率

%

100

10

100

10


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发完成率

%

100

10

100

10


"鸿雁人才引进

3

10

3

10


企业薪酬调查户数

100

10

100

10


用户满意度

%

95

10

100

10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度一般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公开招考(遴选)工作经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参考人数

5000

40

6000

40


人才录用

100

%

30

127

30


用户满意度

95

%

20

98

20


2

首届三峡人才节活动专项经费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10

100

10


100

专场招聘会

2

场次

40

2

40


提升万州影响力

定性


20

1

3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95

%

10

100

20


(三)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部门绩效评价项目。

(四)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无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孙树林   023-5822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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