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相关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聘用和考试等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按规定承办留学人员来万工作或定居相关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市级部门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3、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4、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19年1月,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万州委发〔2019〕1号)和《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万州委办〔2019〕62号)。设立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为区级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12个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挂党委办公室牌子)、法规监察和基金监督科、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科、人才和表彰奖励科、规划财务和社保大厅管理科。
区人力社保局行政编制4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6名,年末在职行政人员48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25名,年末在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1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0人,年末在职事业人员14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的单位共5个,含局本级(行政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997.27万元,支出总计2,997.2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14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62.8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1.31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95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61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17.30万元,主要是目标考核奖(健康休养费)增加和购置车辆一辆;项目支出增加41.31万元,主要内容是:增加项目进城务工农民工综合服务管理资金33万元、非税成本预算34.44万元(含追加20年81.2万元)、社保中心运行费5.92万元,社会保障专项支出10万元。减少的项目有“鸿雁计划”11.77万、在职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经费24.71万元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5.45万元,占93.7%;其他收入186.29万元,占6.3%。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5.53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99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14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62.83万元,主要是目标考核奖(健康休养费)增加和购置车辆一辆;项目支出增加41.31万元,增加项目进城务工农民工综合服务管理资金33万元、非税成本预算34.44万元(含追加20年81.2万元)、社保中心运行费5.92万元,社会保障专项支出10万元。减少的项目有“鸿雁计划”11.77万、在职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经费24.71万元等。其中:基本支出2,399.92万元,占80.1%;项目支出597.34万元,占19.9%。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当年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10.9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1.81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20.50万元,主要是目标考核奖(健康休养费)增加和购置车辆一辆,项目支出增加41.31万元,主要内容是:增加项目进城务工农民工综合服务管理资金33万元、非税成本预算34.44万元(含追加20年81.2万元)、减少 “鸿雁计划”项目资金11.77万、在职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经费24.71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28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70.75万元,主要是目标考核奖(健康休养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2.06万元,增长50.8%。主要原因是一是预下达2020年目标考核奖(事业部分超额绩效)及健康休养费资金预算602.78万元;二是追加下达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财政补助资金49.19万元;三是追加下达财政结算资金157.13万元;四是追加下达2021年进城务工农民综合服务管理专项补助资金33万元;五是追加下达2020年非税成本支出预算81.2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53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81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20.50万元,主要是目标考核奖(健康休养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7.59万元,增长53.3%。主要原因:一是预下达2020年目标考核奖(事业部分超额绩效)及健康休养费资金预算602.78万元;二是追加下达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财政补助资金49.19万元;三是追加下达财政结算资金157.13万元;四是追加下达2021年进城务工农民综合服务管理专项补助资金33万元;五是追加下达2020年非税成本支出预算81.2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5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当年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48.93万元,占9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7.59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一是预下达2020年目标考核奖(事业部分超额绩效)及健康休养费资金预算602.78万元;二是追加下达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财政补助资金49.19万元;三是追加下达财政结算资金157.13万元;四是追加下达2021年进城务工农民综合服务管理专项补助资金33万元;五是追加下达2020年非税成本支出预算81.2万元等。
(2)卫生健康支出92.27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69.78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3.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48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目标考核奖(健康休养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35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8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福利费、印刷费、会议费、邮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1万元,增长27%,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20万元,增长69.6%,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一台公务车。2021年度本单位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17.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保障和机要通讯、综合执法。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6万元,增长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安排公务车购置预算。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3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保障和机要通讯、综合执法。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6万元,下降21.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车辆的管理。
公务接待费9.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关单位到我单位检查、布置工作、调研政策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9万元,下降30.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是加强预算管理,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65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2.15元,车均购置费17.26万元,车均维护费2.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7万元,增长2553.7%,主要原因是成渝地区双域经济圈专家服务团暨重庆市博士后沙龙走进万州活动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37.6%,主要原因是技能鉴定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福利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8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等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日常办公用计算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597.3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单位)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公开招考(遴选)工作经费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业务主管部门 |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人 |
丁江云023-58232645 | ||||||||||||||||||||||||||||||||||||||||||||||||||||||||||||||||||||||||||||||||||||||||||||||||||||||||||||||||||||||||||||||||||||||||||||||||||||||||||||||||
项目资金(万元) |
预算安排情况 |
年初预算数 |
追加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32 |
32 |
32 |
100% |
10 | ||||||||||||||||||||||||||||||||||||||||||||||||||||||||||||||||||||||||||||||||||||||||||||||||||||||||||||||||||||||||||||||||||||||||||||||||||||||||||||||
其中:上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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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财力安排资金 |
32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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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公务员招录、遴选、考核规范有序;2、完成全区公务员笔试招考工作;3、完成8500人事业单位公招考试考务工作。 |
深入贯彻《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公务员招录、遴选、考核规范有序。组织全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招考试2场,招录工作人员400多名,创新引才方式,转变引才观念,进紧缺人才1316名,其中博士29名、硕士546名,举办博士后沙龙。 | ||||||||||||||||||||||||||||||||||||||||||||||||||||||||||||||||||||||||||||||||||||||||||||||||||||||||||||||||||||||||||||||||||||||||||||||||||||||||||||||||||
绩效指标 |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权重 |
指标得分 |
核心指标判断 | |||||||||||||||||||||||||||||||||||||||||||||||||||||||||||||||||||||||||||||||||||||||||||||||||||||||||||||||||||||||||||||||||||||||||||||||||||||||||
项目产出 |
公招参考人数 |
人次 |
8500 |
12500 |
20% |
20 |
20 |
是 | |||||||||||||||||||||||||||||||||||||||||||||||||||||||||||||||||||||||||||||||||||||||||||||||||||||||||||||||||||||||||||||||||||||||||||||||||||||||||||
项目产出 |
创新引才 |
名 |
50 |
575 |
20% |
20 |
20 |
是 | |||||||||||||||||||||||||||||||||||||||||||||||||||||||||||||||||||||||||||||||||||||||||||||||||||||||||||||||||||||||||||||||||||||||||||||||||||||||||||
效益 |
社会服务影响率 |
% |
100 |
100 |
20% |
20 |
20 |
是 | |||||||||||||||||||||||||||||||||||||||||||||||||||||||||||||||||||||||||||||||||||||||||||||||||||||||||||||||||||||||||||||||||||||||||||||||||||||||||||
满意度 |
用户满意度 |
% |
100 |
100 |
20% |
20 |
20 |
是 | |||||||||||||||||||||||||||||||||||||||||||||||||||||||||||||||||||||||||||||||||||||||||||||||||||||||||||||||||||||||||||||||||||||||||||||||||||||||||||
管理 |
资金使用率 |
% |
100 |
100 |
20% |
20 |
10 |
是 |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1年度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项目。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满意度在95%以上。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7.34万元,执行数为597.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完成了年初预算数;二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达到了预定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7〕1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大力引进海内外紧缺高端人才,为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决定实施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鸿雁计划”遵循“聚焦产业、突出创新、按需引进、市场认可、重在使用”原则,既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人才引进,更重点满足科技型企业人才需求,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既支持存量企业技术创新,更着眼于引进新的创新人才团队,支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既重视市场化人才评价,更重视人才核心技术能力的同行认定,支撑引领性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 023-5824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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