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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2344/2022-000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4 来源: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现将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财政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人力社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相关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4. 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 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 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 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聘用和考试等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按规定承办留学人员来万工作或定居相关工作。

8.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市级部门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10.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1.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 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3. 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4.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5.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20191月,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万州委发〔20191号)和《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万州委办〔201962号)。设立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为区级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12个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挂党委办公室牌子)、法规监察和基金监督科、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科、人才和表彰奖励科、规划财务和社保大厅管理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5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2.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3.44万元,主要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非税收入成本结算)预算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63.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25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5.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8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3.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5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7.9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2.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2.56万元,比2021年减少6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24万元,比2021年增加4.5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增加了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9.32万元,比2021年减少67.9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非税收入成本结算)预算减少,主要用于专技职称评审、重庆市引进海内英才鸿雁计划及劳动能力鉴定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27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2.0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在保证车辆运行良好的情况下厉行节约,降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4.38万元,比上年减少60.24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差旅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9.3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斌,联系方式:023-5824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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