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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2344/2021-004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19
[ 发布日期 ] 2021-10-19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10-19 来源: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现将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财政决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相关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聘用和考试等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按规定承办留学人员来万工作或定居相关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市级部门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3、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4、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20191月,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万州委发〔20191号)和《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万州委办〔201962号)。设立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为区级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12个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挂党委办公室牌子)、法规监察和基金监督科、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科、人才和表彰奖励科、规划财务和社保大厅管理科。

区人力社保局行政编制4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6名,年末在职行政人员45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25名,年末在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9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0人,年末在职事业人员11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的单位共5个,含局本级(行政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793.13万元,支出总计2,793.1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4.03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27万元,主要为区人事人才档案中心因整合撤销等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37.76万元,主要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地方补助医疗费独子费272.70万元、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奖章颁发慰问费35.40万元、进城农民工管理经费42万元等项目。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79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4.03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基本经费因区人事人才档案中心因整合撤销等因素造成收入减少63.2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37.76万元,减少的项目经费主要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地方补助医疗费独子费272.70万元、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奖章颁发慰问费35.40万元、进城农民工管理经费42万元等项目;因考试中心培训费减少等因素其他收入减少1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9.17万元,占94.8%;其他收入143.97万元,占5.2%其他收入主要是区就业局、社保服务中心划入社保中心运行费及培训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79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4.03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27万元,主要为区人事人才档案中心因整合撤销、工会经费行政补助等因素造成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37.76万元,减少的项目经费主要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地方补助医疗费独子费272.70万元、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奖章颁发慰问费35.40万元、进城农民工管理经费42万元等项目。其中:基本支出 2,237.10万元,占80.1%;项目支出556.03万元,占19.9%。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部门当年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49.1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7.86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27万元,主要为区人事人才档案中心因整合撤销等因素造成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337.76万元,主要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地方补助医疗费独子费272.70万元、“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奖章颁发慰问费35.40万元、进城农民工管理经费42万元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2,64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7.86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基本经费因区人事人才档案中心因整合撤销等因素造成收入减少63.2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37.76万元,减少的项目经费主要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地方补助医疗费独子费272.70万元、“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奖章颁发慰问费35.40万元、进城农民工管理经费42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8.46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一是追加2019年区本级目标考核奖(健康修养费)资金预算484.6万元;二是追加2019年带薪年休假资金预算58.8万元;三是追加2020年度死亡抚恤资金预算113.1万元;四是追加重庆市引进海内英才鸿雁人才预算资金32万元;五是追加非税收入成本结算资金预算248.0万元;六是追加正高级专技人员体检费预算资金24.7万元;七是追加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15万元等。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7.86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基本经费因区人事人才档案中心因整合撤销、工会经费行政补助等因素支出减少63.2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37.76万元,减少的项目经费主要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地方补助医疗费独子费272.70万元、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奖章颁发慰问费35.40万元、进城农民工管理经费42万元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8.46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一是追加2019年区本级目标考核奖(健康修养费)资金预算484.6万元;二是追加2019年带薪年休假资金预算58.8万元;三是追加死亡抚恤资金预算113.1万元;四是追加重庆市引进海内英才鸿雁人才预算资金32万元;五是追加非税收入成本结算资金预算248.0万元;六是追加正高级专技人员体检费预算资金24.7万元;七是追加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15万元等。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当年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09万元,占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6元,下降2.6%,主要原因:一是重庆市引进海内英才鸿雁人才年初预算资金32万元,实际使用15.1万元,追减16.9万元;二是追加2019年区本级目标考核奖(健康修养费)资金预算11.9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5.27万元,占8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3.92万元,增长74.8%,主要原因:一是追加2019年区本级目标考核奖(健康修养费)资金预算484.6万元;二是追加2019年带薪年休假资金预算58.8万元;三是追加2020年度死亡抚恤资金预算113.1万元;四是追加重庆市引进海内英才鸿雁人才预算资金32万元;五是追加非税收入成本结算资金预算248.0万元;六是追加正高级专技人员体检费预算资金24.7万元;七是追加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15万元等。

3)卫生健康支出95.67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72.13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93.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2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9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增加14.73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372.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59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工会经费行政补助50.00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福利费、印刷费、会议费、邮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9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9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3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劳动监察、工伤调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2万元,下降21.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9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审核公务用车费用。

公务接待费9.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关单位到我单位布置工作、调研政策和接受指导工作以及我区布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7万元,下降30.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加强了费用管理,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67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8.6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福利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59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工会经费行政补助等减少。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6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差旅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1万元,下降90.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承办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7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培训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费用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308.0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满意度在95%以上,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10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满意度在95%以上。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8.03万元,执行数为308.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完成了年初预算数;二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达到了预定目标。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0年度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71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大力引进海内外紧缺高端人才,为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决定实施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鸿雁计划遵循聚焦产业、突出创新、按需引进、市场认可、重在使用原则,既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人才引进,更重点满足科技型企业人才需求,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既支持存量企业技术创新,更着眼于引进新的创新人才团队,支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既重视市场化人才评价,更重视人才核心技术能力的同行认定,支撑引领性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刘斌023-5824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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