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9-148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2-14
[ 发布日期 ] 2019-02-14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02-14 来源: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现将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财政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上级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2、提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措施,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4、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型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协调全区劳务培训工作;管理全区就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评颁证工作;指导管理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辖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6、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7、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监督管理、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非因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8、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发展规划及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惩戒(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直接给予处分的除外)、辞聘解聘等配套政策法规;负责管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考核、录(聘)用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聘用和考试等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9、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11、贯彻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3、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区工作或定居相关规定;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中的人才交流。

14、承担乡镇(街道)社保所的相关业务指导责任。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为区级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局内设机构为15个: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工伤生育保险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基金监督财务科、社保大厅管理科。纳入2019预算编制的预算单位6个:含局本级、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现更名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区人事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区人力社保局行政编制5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编制25名、其他事业人员编制19名;年末在职行政人员46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0名、其他事业人员12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轮机构改革,本部门属于涉改单位,公务员管理相关职责、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能职责将调整。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的相关准备,并按要求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5.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5.02万元,比2018年增加14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66万元,比2018年减少1.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年初预算中预算了科级及以下退管活动费92.05万元(当年已追加调减),剔除这一因素外,由于局机关、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现更名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档案中心人员增加,基本支出较2018年度增加90.41万元。该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以及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55.36万元,比2018年增加150.9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地方补助医疗费预算,主要用于弥补2017-2018年预算不足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本部门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预算 33.10万元,比2018年增加1.4万元(财政改革前,改革后持平),主要是财政改革增加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3.4万元,比2018年增加0.4万元(财政改革前,改革后持平),主要是财政改革增加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万元,比2018年增加1.0万元(财政改革前,改革后持平),主要是财政改革增加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三公经费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财政改革后,我局下属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两个事业单位纳入财政预算,各增加三公经费0.7万元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93.02万元(其中:事业运行费42.11万元),比上年减少74.99万元,主要原因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92.05万元,原因是2018年在年初预算中预算了科级及以下退管活动费。部门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0 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5.3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含鉴定中心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部门预算联系电话:023-5824566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附件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