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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7-153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2-14
[ 发布日期 ] 2017-02-14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02-14 来源: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现将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财政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上级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2、提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措施,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4、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型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协调全区劳务培训工作;管理全区就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评颁证工作;指导管理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辖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6、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7、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监督管理、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非因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8、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发展规划及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惩戒(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直接给予处分的除外)、辞聘解聘等配套政策法规;负责管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考核、录(聘)用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聘用和考试等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9、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11、贯彻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3、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区工作或定居相关规定;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中的人才交流。

14、承担乡镇(街道)社保所的相关业务指导责任。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0年,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 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万州委发〔200921号)和《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万州府办〔2010〕)47号),设立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局机关内设18个科室,下设万州区劳动监察支队、万州区人才交流中心、万州区职工医保中心等事业单位。20152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人力社保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万州编委发[2015]21),局内设机构变更为15个。7月,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局的通知》(万州编委发[2015]69号),将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局、重庆市万州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合并,组建新的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局20157,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独立设置重庆市万州区人事人才档案管理中心的批复》(万州编委发[2015]71号),该中心为区人社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201512,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关于组建重庆市万州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的通知》(万州编委发[2015]90号),区人才交流中心承担的人力资源培训考试职责剥离后与区就业局整合,组建重庆市万州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61,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设置重庆市万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批复》(万州编委发[2016]1号),该中心为区人社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5.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65.77万元,比2016年增加31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63.41万元,比2016年增加237.2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公用经费标准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502.36万元,比2016年增加79.06元,主要原因是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补助资金63.98万元、统筹城乡就业以奖代补资金及减少课件退管费等,主要用于人力社保事业发展等重点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预算31.7万元,比2016年增加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6未增减;公务接待费13万元,2016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万元,比2016年增加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6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劳动人事仲裁院、人事人才档案管理中心两个事业单位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57.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斌  联系方式:023-5824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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