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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18-162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10-16
[ 发布日期 ] 2018-10-16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10-16 来源: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现将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财政决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上级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2、提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措施,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4、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型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协调全区劳务培训工作;管理全区就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评颁证工作;指导管理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完善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5、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辖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6、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及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7、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监督管理、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非因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8、牵头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发展规划及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培训、奖励、惩戒(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并直接给予处分的除外)、辞聘解聘等配套政策法规;负责管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考核、录(聘)用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聘用和考试等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9、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

10、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11、贯彻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3、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区工作或定居相关规定;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中的人才交流。

14、承担乡镇(街道)社保所的相关业务指导责任。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0年,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 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万州委发〔200921号)和《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万州府办〔2010〕)47号),设立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局机关内设18个科室,下设万州区劳动监察支队、万州区人才交流中心、万州区职工医保中心等事业单位。20152月,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人力社保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的通知》(万州编委发[2015]21号),局内设机构变更为15个。7月,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局的通知》(万州编委发[2015]69号),将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局、重庆市万州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合并,组建新的重庆市万州区社会保险局20157月,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独立设置重庆市万州区人事人才档案管理中心的批复》(万州编委发[2015]71号),该中心为区人社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201512月,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重庆市万州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的通知》(万州编委发[2015]90号),将区人才交流中心承担的人力资源培训考试职责剥离后与区就业局整合,组建重庆市万州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61月,根据《重庆市万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设置重庆市万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批复》(万州编委发[2016]1号),该中心为区人社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

人员情况:2017年末由上年末在职职工78人增加1人为79人;2017年末离休人员3人,2017年末退休职工12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005.08万元,支出总计3005.0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7.2万元、增加0.91%,主要原因:1、商品和服务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到今年的322.93万元;2、财政追加目标考核、健康休养费、带薪年休假预算478.06万元;3、财政拨款减少,减少的项目主要为退休费转社保局发放减少预算451.62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005.0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7.2万元,增加0.91%,主要原因是新型乡镇(街道)社保平台建设资金较去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94.76万元,占89.67%;其他收入310.31万元,占10.33%,其他收入主要是社保中心运行费收入和上级划入劳动保障监察示范区工作经费。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005.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2万元,增加0.91%。主要原因新型乡镇(街道)社保平台建设资金较去年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99.29万元,占73.19%;项目支出805.78万元,占26.8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9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4.37万元,增加11.34%。主要原因是新型乡镇(街道)社保平台建设资金较去年增加。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94.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4.37万元,增加11.34%。主要原因:1、商品和服务经费(公用经费)增加到今年的322.93万元;2、财政追加目标考核、健康休养费、带薪年休假预算478.06元;3、财政拨款减少,减少的项目主要为退休费转社保局发放减少预算451.6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57万元,占11.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5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正高级专技人员健康体检费等;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6.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2.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公用经费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8.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6.05万元,较上年增加228.33万元,主要原因是目标考核、年休假等支出。公用经费322.93万元,较上年增加48.6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高公用经费标准。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3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3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更换车辆一台,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和农民工维权。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同时强化了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总体看剔除购车支出费用外,三公经费有一定幅度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一辆,购置费15.29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29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6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劳动仲裁、工伤案件调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9.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人力社保工作相关事务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万元,主要是加强了费用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2017年本部门车辆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687人次,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7.55元,车均维护费3.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53万元、水电费9.75万元、邮电费26.98万元、差旅费84.34万元、劳务费42.03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48.63万元,增长17.73%,主要原因是劳务费等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按用车批复调整),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27万元。主要用于更换车辆及办公设备实施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05.78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满意度在95%以上。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8项目绩效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满意度在95%以上。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了年初预算数,二是达到了预定目标。本部门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费生活补助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1.8万元,2017年度本部门保证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22人的医疗保险费、生活补助、医疗补助费等,保障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福利待遇。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按照上级和财政要求,我单位对18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满意度在95%以上。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了年初预算数,二是达到了预定目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824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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