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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20-1643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2-21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02-21 来源: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现将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财政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人力社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相关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聘用和考试等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按规定承办留学人员来万工作或定居相关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和区级部门表彰工作,承担市级部门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3、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4、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依法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依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将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原区社会保险局承担的涉及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职能划入区人力社保局。划转后,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区人力社保局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二)单位构成

20191月,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万州委发〔20191号)和《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万州委办〔201962号)。设立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为区级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局机关内设12个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挂党委办公室牌子)、法规监察和基金监督科、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科、人才和表彰奖励科、规划财务和社保大厅管理科。区人力社保局行政编制4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6名,年末在职行政人员38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6人。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预算编制的预算单位共6个,含局本级(行政单位)、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更名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区人事人才档案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25名,年末在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0人;其他事业人员编制19人,年末在职其他事业人员12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部门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划出职责如下:

1、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整合到新组建的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划转相关职能,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划出114.81万元,其中:划转区委组织部86.5万元;划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15.93万元;划转区医疗保障局12.38万元。涉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划入12.96万元(由区移民局调入1人的人员经费)。本部门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已在2019年将涉及的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划拨完毕,本年度不涉及划转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经费。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8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80.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64.32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减少工资津贴及离休费预算减少173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费生活补助项目支出减少26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8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11.55 万元,教育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01.3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67 万元,住房保障72.13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64.3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80.96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83.3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0.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0.70万元,比2019年减少46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8.70万元,比2019年减少180.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减少工资津贴及离休人员死亡2人离休费预算减少等,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等,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72.00万元,比2019年减少283.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出职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费生活补助项目支出减少266万元以及降低项目资金预算等,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专技职称评审、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及劳动初次能力鉴定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部门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33.10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未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3.40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0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在保证车辆运行良好的情况下厉行节约,降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5.67万元(其中:事业运行费41.50万元),比上年减少47.3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出公用经费减少及压缩公用经费开支减少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 辆(含鉴定中心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310):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71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大力引进海内外紧缺高端人才,为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决定实施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鸿雁计划遵循聚焦产业、突出创新、按需引进、市场认可、重在使用原则,既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人才引进,更重点满足科技型企业人才需求,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既支持存量企业技术创新,更着眼于引进新的创新人才团队,支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既重视市场化人才评价,更重视人才核心技术能力的同行认定,支撑引领性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斌  联系方式:023-5824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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