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 庆 市 万 州 区 乡 村 振 兴 局 关于印发《万州区鲁渝就业帮扶基地绩效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 庆 市 万 州 区 乡 村 振 兴 局
关于印发《万州区鲁渝就业帮扶基地绩效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万州人社发〔2023〕106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鲁渝就业帮扶基地:
现将《万州区鲁渝就业帮扶基地绩效考核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万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州区鲁渝就业帮扶基地绩效考核评估方案
按照《重庆市万州区人力社保局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鲁渝就业帮扶基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万州人社发〔2021〕39号)的要求,鼓励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实现更多的脱贫人口就近就业,结合我区实际,现特制定鲁渝就业帮扶基地绩效考核评估方案:
一、绩效考核范围及时间
(一)绩效考核对象:已建立并运行了1年以上(含1年)的鲁渝就业帮扶基地。
(二)绩效考核时间:每年11月份进行。
二、绩效考核的评分
就业帮扶基地绩效考核主要从稳定带动就业能力、带动增收能力、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数量、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因素评估,总分值100分。绩效评估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80分—89分为“良好”等次,70分—79分为“合格”等次,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一)稳定带动就业能力(90分)
1. 稳定岗位率。当年,与脱贫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照初次认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稳岗率达到100%以上,得50分;稳岗率达到80%以上,得45分,稳岗率达到70%以上,得40分;稳岗率低于70%,不得分。(50分)
2. 稳定岗位规模。当年就业人员稳岗6个月以上且人数达到50人及以上40分;25-49人的25分;10-24人的20分。(40分)
(二)带动增收能力(10分)
1. 在岗脱贫人口月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120%得5分,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110%得4分,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得3分,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不得分。(5分)
2. 按要求向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进行日常性月季报、年度总结以及日常性统计工作,迟报1次扣1分,未报一次扣2分。报送的数据与实际数据明显有误、逻辑混乱、随意填报的一次扣1分。扣完本项目分值为止。(5分)
(三)负面清单
1. 全年有恶意拖欠工资行为考核不评定为优秀等次;
2. 全年企业和法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和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产生重大影响事件一票否决不予评定。
三、绩效考核奖补标准
每年度给予通过绩效评估的鲁渝就业帮扶基地带动就业奖补,对“优秀”等次基地奖补3万元;对“良好”等次基地,奖补2万元;对“合格”等次基地奖补1万元。
四、绩效评估的组织实施
(一)组成考核组。由万州区乡村振兴局、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人员组成,考核办公室设在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人力资源保障科,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二)开展绩效考核
1. 考核组采用资料审核和现场查看的方式,对等绩效评估内容进行逐一考核。
2. 考核组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审形成初步的考核结果。
3. 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4.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发放绩效奖补。
(三)其他要求
1. 考核组成员需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严格遵循绩效考核评估方案的要求。
2. 鲁渝就业资金渠道由每年山东东西协作资金中列支。
3. 鲁渝就业帮扶基地不得套取、骗取带动就业奖补资金和其它财政投入资金,如有违者将对其依法依规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万州区乡村振兴局、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需加强对鲁渝就业帮扶基地的指导和管理,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基地运营等情况,协调解决鲁渝就业帮扶基地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其生产发展。
5. 本办法从2023年执行至2025年止。
鲁渝就业帮扶基地考核监督电话:58256599
附件:万州区鲁渝就业帮扶基地绩效评估表
附件:
万州区鲁渝就业帮扶基地绩效评估表
基地名称:
序号 |
类别 |
标准 |
分值 |
得分 |
1 |
稳定带动 就业能力 |
1.稳定岗位率。当年,与脱贫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按照初次认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稳岗率达到100%以上,得50分;稳岗率达到80%以上,得45分,稳岗率达到70%以上,得40分;稳岗率低于70%,不得分;2.稳定岗位规模。当年就业人员稳岗6个月以上且人数达到50人及以上40分;25-49人的25分;10-24人的20分。 |
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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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带动增收能力 |
1.在岗脱贫人口月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120%得5分,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110%得4分,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得3分,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不得分。2.按要求向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进行日常性月季报、年度总结以及日常性统计工作,迟报1次扣1分,未报一次扣2分。报送的数据与实际数据明显有误,逻辑混乱、随意填报的一次扣1分。本项目总分5分,扣完为止。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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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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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面清单 |
全年有恶意拖欠工资行为考核不评定为优秀等次 | ||
全年企业和法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和发生违反劳动保障法产生重大影响事件一票否决不予评定。 |
评估人员签字: 评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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