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2344/2022-00081
[ 发文字号 ]
万州人社发〔2022〕13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3-24
[ 发布日期 ]
2022-03-25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
万州人社发〔2022〕13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局,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52号),经研究决定对我区公益性岗位、基层管理服务岗位补贴标准作如下调整: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基层管理服务岗位补贴标准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按最低小时工资21元/小时计算,即1155元/月(21元/小时×2.5小时×22天)。
上述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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