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2344/2021-00572
[ 发文字号 ]
万州人社发〔2021〕9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2-10
[ 发布日期 ]
2021-02-11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 庆 市 万 州 区 财 政 局
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万州人社发〔2021〕9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社保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7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2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2020年7月1日起,调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在原标准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25元。其中,全国基础养老金93元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比原标准增加5元;地方基础养老金27元不变,仍由市区两级按原定比例分担;新增区县基础养老金5元,由区级财政承担。
区社保中心要认真组织实施,稳妥有序推进,在2021年2月将全国基础养老金调整到位后,在3月将增加的区县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各镇乡、街道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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