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疫情期间做好稳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疫情期间做好稳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万州人社发〔2020〕13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遵照2月22日上午全区视频会议卢勇区长指示精神,为统筹抓好我区疫情防控期间返岗复工工作,现就疫情期间做好稳就业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进服务,确保农民工返岗复工出行
各地要按照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工作要求,根据区交通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万州交运〔2020〕7号)、区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区农民工返岗复工出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万州人社发〔2020〕12号)精神,加强对区外复工企业返岗农民工的出行引导和摸底统计工作,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增进服务,确保农民工安全、有序、健康出行。要按照“集中统一、有序组织、规模出行、全程管控”的原则,做好行前、路中、抵达到岗等重点环节的服务和把控,实现疫情防控与返岗复工“两不误”。
二、对接需求,全力保障区内复工企业用工
(一)开通用工服务平台。2月23日,人社部上线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同步上传服务平台,http://wgfw.mohrss.gov.cn),支持企业在线填报返岗需求,支持输出输入地有组织输出工作对接。各镇乡、街道要加强本地企业线上服务平台运用指导,尽快为全区复工企业提供点对点返岗用工需求服务。
(二)掌握企业用工缺口。要按时下载用工对接服务平台复工企业返岗需求信息,及时掌握用工缺口数量、拟招人员数量、岗位要求和待遇保障等信息,建立复工企业动态用工需求台账。
(三)发布用工需求信息。通过重庆就业网、万州就业APP和万州人才网,及时发布复工企业用工信息,短信推送到有区内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手中。
(四)做好招聘求职对接。举办“2020年万州区‘春风行动’暨网络大型招聘会”,加大线上招聘求职对接服务,为用人单位招聘和劳动者求职搭建方便、快捷、高效的交流平台。做好复工企业招工人数统计,动态建立全区复工企业用工台账。
三、兑现政策,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
(一)稳岗返还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市人社局等4部门《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0号)精神,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经核准后,按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支持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
(二)社保减免政策。各地要加大宣传,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做好我区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工作,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增强企业吸纳就业后劲。
(三)社保补贴政策。对招收重庆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的用人单位,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降低单位用工成本,吸纳更多人员就业。鼓励灵活方式就业,按规定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四)求职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区内人力资源机构对接用工企业组织招工的积极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招用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对象给予200元/人的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贫困对象给予500元/人的补贴。
(五)岗位补贴政策。对招用重庆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按6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六)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扶持政策范围,提供项目评估、开业指导等专家团队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给予个体最高不超过15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属于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四、提升技能,实施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一)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移动APP、微信等多种渠道,扩大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面向社会征集资质合法、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根据产业发展和就业工作实际,组织待岗、返岗和在岗企业职工以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群体等参加线上培训。
(二)丰富线上培训课程资源。将职业道德规范、通用职业素质、就业指导、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消防环保和健康卫生、疫病防控以及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纳入线上课程开发内容。积极推动技工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发线上培训课程,开放线上培训资源,与线上培训平台合作开展线上培训。充分发挥技能大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作用,组织开发绝招绝技、技能及工艺操作法等技能训练微课,提升线上培训效果。
(三)强化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整体停工或部分停工),对各类企业自主或委托开展的职工线上培训,按规定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所需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四)鼓励劳动者参加线上培训。对参加线上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不含交通费补贴),所需资金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就业援助,托底安置困难群体就业
(一)开发公益性岗位。在疫情期间,各地应开发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身体健康、熟悉当地情况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城乡劳动者,充实基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疫力量,配合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和村居就业服务等相关工作。对暂时没有收入来源、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群体,要开发一定数量的护林、护河、社区环境整治等公益性岗位,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二)创建就业扶贫车间。要推荐认定一批产品市场前景好、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强的就业扶贫车间;对当年创建和5年内创建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创建奖补资金。持续开展就业扶贫示范车间3年绩效评估,对吸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名500元/月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示范奖补,让更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家门口就业。
六、加强研判,防止规模性失业和裁员
(一)加强就业形势研判。持续做好全区就失业动态监测和企业用工监测,强化数据收集和分析,科学准确研判就业形势,把握就业工作主动权。
(二)稳妥调处劳动关系。推动共商共建和谐劳动关系,指导企业更多通过协调工时工资、灵活用工等方式,尽可能保留劳动关系;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欠薪欠保、工资工时计算等争议,要关口前移,努力把问题化解在企业内部。对确实难以为继,不得不裁员的,要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制定规模性裁员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规模性裁员风险,建立企业规模性裁员应急预案,稳妥处理企业规模性裁员带来的风险,维护全区就业局势和社会大局稳定。
联系电话:023-58129259、023-58235270
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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