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万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村社集体机动地种粮的,补贴给种地农户。耕地承包方为整体消亡户的,应及时销户,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依据。以2010年全区完善农村承包地确权面积或计税耕地面积为依据,各镇乡街道据实动态调整后的面积为补贴面积。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撂荒 1 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申报。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耕地,可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量和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四)补贴程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村社对补贴农户进行摸底登记并核实申报面积,汇总造册,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乡镇。乡镇人民政府复核补贴面积明细,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区农业农村委批量审核各镇乡(街道)申报总面积,抽查不予补贴情形扣减情况,根据核定总面积与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测算补贴标准,各镇乡(街道)、村社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区农业农村委进行汇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局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 发放到农户手中。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五)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公示、兑付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镇乡街道于5月2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补贴数据导入“一卡通”补贴系统,并保持与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的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一致,于6月20日前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代理银行收到区财政局拨付文件后要及时办理资金拨付业务,不得截留、滞留或挪作他用。
(六)咨询电话
区农业农村委:023-58155759
区财政局:023-5837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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