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万州区2023年第三批涉农统筹整合项目(统筹资金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万州区2023年第三批涉农统筹整合项目(统筹资金部分)资金预算的通知
万州财农发〔2023〕101号
有关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区政府领导审批意见,结合区农业农村委《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万州农委发〔2023〕103号)等文件,现将2023年第三批涉农统筹整合项目(统筹资金部分)资金预算4332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渝财农〔2023〕70号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4187万元、结余收回重新安排资金145万元,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项目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万州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万州府办〔2021〕74号)、《万州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万州财办发〔2021〕14号)规定,加强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绩效管理,做好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工作,全面完成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二、相关项目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
项目实施,及时按照进度拨付资金。
三、相关资金使用单位于2023年10月16日前,根据"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工作要求,将相关项目录入系统项目库中,做好项目内容、资金性质和绩效目标等数据填报。若延迟项目录入影响预算分配,将直接影响资金使用单位年底考核,考核情况与单位下一年预算安排挂钩。
监督电话:023-58225368(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3-58256938(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23-58124834(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附件:万州区2023年第三批涉农统筹整合项目(统筹资金部分)资金预算表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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