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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657477Q/2025-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发布日期 ] 2025-02-12

重庆市万州区水产研究所(重庆市万州区水产技术推广站)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5-02-12 来源:万州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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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水产研究所(重庆市万州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开展水产研究,负责水产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名优鱼类营养研究与饲料研发,渔业技术培训,渔业统计,渔业信息服务,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

2.开展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资源的调查与移养驯化、人工繁殖技术研究,提出资源保护、增殖措施。

3.负责水产品、渔用饲料、渔用药物质量检验测试,在资质范围内参与渔业资源养护和渔业水质监测。

4.负责水生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拟订重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承担重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和保障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经济鱼类保种、育种。

6.负责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水产研究所(重庆市万州区水产技术推广站)是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二类副处级事业单位。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重庆市万州区水产研究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万州委编委发〔202052号),单位内设6个科室,即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试验场、研究室、推广科;核定事业编制60名。2025年初在职人员43人;退休人员71人,遗属人员5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13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6.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48.2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减少48.2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13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29.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1.61万元,农林水支出696.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8.6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48.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2.4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6.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6.14万元,比2024年减少4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0.66万元,比2024年增加4.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增加26.2万元等,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47万元,比2024年减少5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及鱼类资源调查资金50万元等。

重庆市万州区水产研究所(重庆市万州区水产技术推广站)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牟联伟              联系方式: 023-585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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