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处罚结果公开(202603-1)
|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处罚结果公开(202603-1) |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 1 | 杨继林 | 自然人 | 渝万州农(渔业)罚决字〔2025〕第000005号 | 当事人杨继林于2025年12月29日携带渔具前往长江干流万州区陈家坝街道晒网坝段水域野营,到达河边后,发现现场环境较好,便从车中将渔具拿到长江边进行捕鱼,当事人将饵料挂上鱼钩,将鱼钩抛入江中,再根据浮球的晃动进行提竿捕鱼,当事人的行为被万州区陈家坝街道渔政协助巡护工作站护渔队员巡查发现,现场发现1根钓竿,8个钩尖(钓竿每4颗钓钩在一起,分成上下两部分,共8颗钓钩,上下两部分中间是方块饵料),无渔获物。 | 依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本办法规定,破坏、损害渔业资源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三)在禁渔区或禁渔期采取其他方式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由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渔获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责令关闭。”之规定。 | 罚款 | 罚款3000元 | 2026/03/04 |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已按信息公开要求在信用中国(重庆)网站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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