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处罚结果公开(202504-1)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处罚结果公开(202504-1)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万州区分水镇朱成兵农资经营部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渝万州农(肥料)罚〔2024〕85号 | 2024年3月万州区分水镇朱成兵经营部向万州区镁帅经营部进购商标为“辛”的镁肥2袋共40千克(50包,每包800g),商标为“辛”的锌肥2袋共20千克(100包,每包200g)。在2024年3月至12月25日期间,在重庆市万州区分水镇西路22号销售了镁肥47包(800g/包),销售了锌肥69包(200g/包)。2025年2月12日,向万州区镁帅经营部退回镁肥1包,锌肥20包。商标为“辛”的镁肥,包装上未见登记证号。商标为“辛”的锌肥,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涉案货值350元(镁肥150元,锌肥200元),违法所得259元(镁肥141元,锌肥138元)。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一)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三)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的规定。 | 罚款 | 罚款四百一十五元零五毛 | 2025/04/02 |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已按信息公开要求在信用中国(重庆)网站上公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