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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657477Q/2026-00043
[ 发文字号 ] 万州农委函〔2026〕3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06
[ 发布日期 ] 2026-02-25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万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6-02-25 来源:万州区农业农村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6年万州区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州农委函〔202638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做好2026年万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1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2026年万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财政局

                                202626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万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5136号)精神,结合万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 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 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 性,有力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要探索耕地地力 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 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 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各镇乡街道应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抓好组织实施,规范发放程序,做到应补尽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增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升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村社集体机动地种粮的,补贴给种地农户。耕地承包方为整体消亡户的,应及时销户,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补贴依据。2010年全区完善农村承包地确权面积或计税耕地面积为依据,各镇乡街道据实动态调整后的面积为补贴面积。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撂荒 1 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申报。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耕地,可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量和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四)补贴程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村社对补贴农户进行摸底登记并核实申报面积,汇总造册,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乡镇。乡镇人民政府复核补贴面积明细,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区农业农村委批量审核各镇乡(街道)申报总面积,抽查不予补贴情形扣减情况,根据核定总面积与上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额测算补贴标准,各镇乡(街道)、村社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区农业农村委进行汇总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局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 发放到农户手中。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

三、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公示、兑付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镇乡街道于52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补贴数据导入一卡通补贴系统,并保持与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的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一致,于620日前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代理银行收到区财政局拨付文件后要及时办理资金拨付业务,不得截留、滞留或挪作他用。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关系重大,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惠民补贴发放要求,严格落实补贴政策。各镇乡(街道)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属地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组织专门力量,精心安排部署,确保补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责。区农业农村委负责会同区财政局拟定补贴实施方案,汇总全区补贴面积数据和测算补贴标准,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按时上报市级规定的执行情况表、按乡镇汇总的资金发放电子数据,以及年度工作总结和项目完成绩效自评报告;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负责按时足额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给农户。各镇乡街道提交《2026年万州区xx镇乡(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2),附件签字盖章后于630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委农技中心。

(二)加大政策宣传各镇乡(街道)要通过会议、资料、网络媒体、广播等形式,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重点宣传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要求,把不予补贴原则等政策规定纳入宣传范围,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把补贴面积和数额公示到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农民政策知晓率,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的积极性。

(三)加强项目管理。镇乡(街道)要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制度,认真做好耕地面积核实工作。及时更新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服务平台和一卡通补贴平台信息。对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人因死亡、非农征(占)用耕地、改变耕地用途等情况,要及时更新补贴信息。禁止无人户领取补贴和耕地改变用途仍享受补贴的情况发生。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

(四)落实督查机制。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各镇乡(街道)要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人员深入村组进行督促检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将适时开展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对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以及参与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严格信访办理制度。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民群众举报个案的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对于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

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蔡宁疆,电话:023-58155759区财政局联系人:孙珂欣,电话:023-58371986

附件:1.2026年万州区××镇乡(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登记明细表

      2.2026年万州区xx镇乡(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


附件1

2026年万州区××镇乡(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登记明细表

序号

镇、村、组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025年补贴面积(亩)

2026年申报补贴面积(亩)

面积增减(+/-)(亩)

签名

备注(户主或面积变更原因)

1

2

3

4

5

6

.....

合计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2026年万州区xx镇乡(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镇乡(街道)

应补贴户数

(户)

应补贴面积

(亩)

应补贴资金(元)

实际兑付补贴农户

(户)

实际兑付

补贴面积

(亩)

实际兑付补贴

资金(元)

补贴依据

备注

(未兑付成功农户明细及原因)

负责人: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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