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万州区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印发《万州区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度实施方案》
的通知
万州农委发〔2025〕55号
各涉培机构:
根据《重庆市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度实施方案》(渝农发〔2025〕7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委编制了《万州区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万州区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度实施方案》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万州区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度实施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重庆市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度实施方案》(渝农发〔2025〕73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重庆市“需求导向,育用结合,突出实效”和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大力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的目标要求。
2025年,万州区高素质农民培育680人(根据重庆市任务清单),其中:常规培育500人,专题培育180人。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任务。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按照重庆市“产业主线,分层实施”要求和万州区现代化农业体系发展人才与技术需求,一是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二是发挥乡镇及以下离农民近、便于组织,对具体需求明等优势,聚焦技术、技能和综合素养提升开展培训培育;三是发挥县级居中统筹优势,以帮助学员学习政策、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升能力为目标,办好示范培训培育。
(一)做好培育对象储备
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培育对象库”和重庆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数据库,对已培育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跟踪,摸清、摸准已入库的培育对象现状,更新年龄、学历、参加培训培育情况、产业发展情况、取得的科技成果和获得的荣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培训需求、政策建议等,重点对3年内继续从事农业产业发展、年龄在45岁以下、学历在高中(中专)及以上的培育对象开展全覆盖摸排,并同步到“巴渝新农人培育”应用培育对象储备库。
(二)科学选择培训机构
按照“一主多元”(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培育体系制度要求,2025年万州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采取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万州区分校牵头,区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科监督,区农经站、区农技中心、区经作中心、龙沙镇产业中心、甘宁镇产业中心、三峡职业学院、区妇联等协同配合,涉农院校、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产业协会与农业公司(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的组织形式。
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万州区分校职责:负责总体培训方案的拟定,负责教材资料的组织及结业证书的办理,负责学员、教师、教学计划等信息录入的指导、核定,负责总体档案的管理,负责资金支付和账务建设。
承培单位(区农经站、区农技中心、区经作中心、龙沙镇产业中心、 甘宁镇产业中心、三峡职业学院、区妇联等)职责:负责按照培训需求组织生源、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填报、录入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报送相关档案资料,负责拟定教学班培训计划和教学活动的开展。
区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科职责:负责培训过程的日常监管。
详见《万州区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任务计划分解表》(附表)
(三)精准制定培育计划
1.开展需求调查
完善线上“需求摸底”模块,自下而上开展培育需求调查,按照“ 一班一方案”要求,在摸准培育对象的基础上,由行业或产业部门会同培育机构、管理机构策划年度办班需求,明确每一个班的培训主题、时间安排、地点选择、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学员遴选办法等 ;潜在培育对象根据需要加入“ 班级” ,也可根据需要申请举办某个班或申请学习某个课程,精准掌握培育需求。
2.优化培育方式
要在精准遴选培育对象的基础上,改长班为短训,绝大多数班次控制在5天,区县示范班集中学习时间最长不超过20天,且需根据农事时节分段教学;改大班为小班教学,原则上一个班次不超过50人,鼓励举办30人的小小班。
3.优化模块化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
设置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能力拓展三类课程模块,其中综合素养课原则上按照总学时数的10%安排,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70%,能力拓展课不超过20%。改变大水漫灌的教学方法,少“课堂学”,多“实践练”,以实践教学、观摩交流为主,课堂教学为辅(原则上不超过总学时数的20%)。专业技能课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50%;即使是课堂教学,也要多采用案例教学、互动教学方式,提高学习兴趣和培育实效。
(四)加强培育过程监管
一是实现关键环节提级审核。根据市《标准化审核清单》将开班审核(含培训主题、课程设计、师资遴选)等关键环节提交巴渝新农人APP备市级审核。二是采用市实时穿透式监管模式。通过巴渝新农人APP“班级连线”功能,构建实时动态监管场景,管理人员可通过应用远程抽查教学现场;每一堂课结束后同步收 集学员对该门课程内容、授课方式等的反馈意见。
(五)做实长效赋能服务
1.构建跟踪服务闭环体系,从“一次培训”到“全周期服务”。
构建多元化跟踪服务团队,组建由技能大师、技术专家、经营管理导师等构成的复合型跟踪服务团队,吸纳“土专家”“田秀才”加入服务网络,邀请种植、养殖能手等担任“ 田间辅导员”,以“本土经验”破解“本土难题”,提升服务契合度与实操性。
2.建立长效跟踪服务机制,推动成果转化。
搭建“学员+ ”合作平台,链接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组织参加展示展销、品牌推广活动,对接大市场;开发“头雁贷”“带富贷”“渝快助农贷”等金融产品,匹配贷款贴息、贴费 政策,降低经营风险;建设“培育成果转化基地”,遴选优秀学 员作为示范户,形成“一人带一片”辐射效应。
(六)开展人才评价和绩效监测
1.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在待遇上给予“盼头”。
深化乡村人才评价认定,会同区委组织部继续实施农村实 用人才分类评价工作,开展农业经理人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继续实施农业职业经理人(乡村CEO)等职业资质评价试点;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启动农业高技能人才与农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试点,组织参与市“ 百名优秀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等部、市其他相关评选活动,对表现优秀的各类乡村人才进行表彰,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增强人才的荣誉感。
2.加强人才服务工作,在生活上给予“奔头”。
坚持“人才有所需、组织必有应”,密切关注人才到乡村后 的心理状态。摸排人才需求,主动提供暖心服务,加强乡村人才驿站、乡村人才创新创业学院等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为乡村产业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孵化、融资对接服务以及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优惠政策。
3.做好项目绩效管理。
区农业农村委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担负起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坚决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区财政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协同区农业农村委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巴渝新农人培育”数字化应用做好培育全过程跟踪管理,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预算执行进度管控和资金支出监管。
三、项目资金及主要用途
项目总投资344万元,由区财政统筹。其中:
(一)高素质农民培训318.8万元。常规培训500人200万元(每人4000元标准),专题培训180人118.8万元(每人6600元标准),合计318.8万元。主要用于:培训的教材资料及学习用品费、学员伙食、交通费、培训场地租金、培训住宿费、培训雇工费等;实作实训工具、劳动保障用品等费用;外出参观交流的讲解费、食宿交通费等;培训保险费;线上学习培训费等;聘请教师的授课费(按渝财行〔2017〕49号:副高级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半天不超过4学时)、食宿交通费等。
(二)培训需求调查及跟踪服务等25.2万元。用于培训需求调查及跟踪服务、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生产技能竞赛与全民健身活动、宣传(宣传片、宣传册等)、优秀学员奖补、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培训档案资料与数字化建设等费用25.2万元。
四、工作进度安排
2025年7月30日前,开展农民教育培训调研,编制《万州区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度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社会事业处备案。
2025年8—11月,全面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进度情况按照要求报送市农业农村委。
2025年12月,完成培训、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和档案管理等任务,建立后续跟踪服务、政策扶持机制。向市农业农村委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绩效考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分工协作
区农业农村委将培育高素质农民作为服务支撑乡村全面振兴人才保障的重要举措,指派有担当、善作为的班子成员分管乡村人才工作,按照“一对多”原则统筹确定区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科负责乡村人才工作的内设科室,配齐配强有关人员,强化指导和监督。区农经站、区农技中心、区经作中心、龙沙镇产业中心、甘宁镇产业中心等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在摸准培育对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培训班次、内容,遴选培训对象和授课教师;区农广校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要求,做好培训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工作,重点审核确定培训机构,指导规范办班,监督办班质量,落实经费安排;协同有关机构做好长效赋能、评价认定、绩效管理。区人力社保局发挥乡村人才振兴牵头部门作用,协同抓好乡村产业人才培育,做好农业农村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实质性推动农业高级能人才与农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区财政局强化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实效。
(二)强化实施管理
区农业农村委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部门审定等程序,确定本级培育机构;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经确定后,要按规定履行公开公示程序。
建立由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万州区分校牵头培训组织管理、区农业农村委科教信息科负责指导监督工作的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监管机制,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质量建设。承担培育任务的培育机构负责信息录入及档案管理并将“一班一方案”、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师资、跟踪服务情况全部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并同步到“巴渝新农人培育”应用。培育机构应建立培育档案,包括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及考核结果记录、资金支出票据复印件、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和其他必要培育信息。培育档案至少保存5年。
(三)强化资金使用
培育经费支出应遵循节约高效原则。
1.明确支付范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可用于支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的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评价认定和总结验收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他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2.明确支付标准。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一般不高于培训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需求调查和后期帮扶指导等按实际支出列支。跟踪服务时长原则上为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跟踪服务形式可包括技术指导、政策对接、发展帮扶、组织交流互助、组织参加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展会和技能竞赛等。
3.明确拨付方式。培育费用采取预拨、部分预拨、报账等方式支付,预拨比例由区农业农村委商区财政局确定。
(四)强化数字赋能
按照市—区县—镇街—学员四级数字网络格局,突出实战实效。做好“巴渝新农人”与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管理系统贯通工作,深度关联“渝才荟”应用,做好“渝才荟”与“巴渝新农人”的数据交换,实施多跨协同,将符合条件的乡村人才分别纳入“A”至“F”人才体系,享有相应人才服务。
(五)强化机制创新和宣传引导
区农广校及各培育机构要加强创新培育机制和培育路径,持续探索并完善学用贯通、育用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培育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交流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量、见实效。
附表:万州区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任务计划分解表
附表
万州区高素质农民培育2025年任务计划分解表
序号 |
培训班名称 |
培训对象 |
人数 |
培训地点 |
培训时间 |
承培单位 |
培训类别 |
1 |
乡村治理培训龙沙班 |
村、社干部 |
61 |
龙沙镇 |
15天(120学时,5月) |
龙沙镇农服中心 |
常规培育 (500人) |
2 |
柑橘种植培训甘宁1班 |
柑橘生产管理人员 |
50 |
甘宁镇永胜村 |
8天(64学时,5月) |
区经作中心 | |
3 |
柑橘种植培训甘宁2班 |
柑橘生产管理人员 |
50 |
甘宁镇楠桥村 |
8天(64学时,5月) | ||
4 |
粮油种植培训龙沙班 |
从事粮油生产人员 |
50 |
龙沙镇 |
8天(64学时,3月) |
区农技中心 | |
5 |
粮油种植培训太安班 |
50 |
太安镇 |
8天(64学时,4月) | |||
6 |
稻渔综合种养培训班 |
从事淡水鱼生产人员 |
50 |
高峰街道 |
8天(64学时,4月) |
区水研所 | |
7 |
妇女带头人培训班 |
农业产业女带头人 |
50 |
万州区 |
15天(120学时,4月) |
区农广校 | |
8 |
农民田间学校师资能力提升培训班 |
农民田间学校辅导员 |
39 |
15天(120学时,5月) | |||
9 |
农村致富带头人创业创新培训1班 |
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
50 |
万州区 |
15天(120学时,4月) |
区农经站 | |
10 |
农村致富带头人创业创新培训2班 |
50 |
万州区 |
15天(120学时,4月) | |||
11 |
机收减损暨农机安全生产1班 |
拟从事农机操作人员 |
30 |
万州区 |
15天(120学时,8月) |
区农技中心 |
专题培育 (180人) |
12 |
机收减损暨农机安全生产2班 |
拟从事农机操作人员 |
30 |
万州区 |
15天(120学时,8月) | ||
13 |
机收减损暨农机安全生产3班 |
拟从事农机操作人员 |
30 |
万州区 |
15天(120学时,8月) | ||
14 |
无人机农业场景应用1班 |
拟从事农机操作人员 |
30 |
万州区 |
15天(120学时,9月) | ||
15 |
无人机农业场景应用2班 |
拟从事农机操作人员 |
30 |
万州区 |
15天(120学时,9月) | ||
16 |
水稻高质量机播 |
拟从事农机操作人员 |
30 |
万州区 |
15天(120学时,10月) | ||
合计 |
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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