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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2-27 来源:万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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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现将区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发放《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学习资料200余册,督促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保密观app等平台开展培训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通法、守法用法。二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要求,区民政局按照《重庆市万州区2023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将宪法宣传周活动与民政政策集中宣传月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积极营造民政系统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确保民政法治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行。三是结合影响发展环境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分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定期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区民政局以“弘扬好风尚·青春正当时”为主题开展青春倡廉活动,以“清风常伴·廉洁齐家”为主题开展家庭助廉立德活动,帮助青年干部系好第一颗扣子。全年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2次,开展重要节点节前廉政提醒谈话5次。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四是有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社区宣讲活动。全年组织25名宣讲骨干深入全区城乡社区广泛开展宣讲27场次,向群众普及党和国家的政策理论,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一是根据市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建立全市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渝民〔2023〕196号)要求,加强全区民政系统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制度,将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举办廉政党课,对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尤其是年轻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依托相关阵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廉政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宪法等法律法规纳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广泛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和意识,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守法用法有关制度,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政策规定,制定《中共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并及时向区委备案。三是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深入贯彻《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严格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按要求实现法治理论知识考试与旁听庭审的一体化全覆盖。四是制定《2023年区民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列入重点学习内容,2023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7次,推进法治思想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领导机制,统一领导和部署局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民政工作。建立局规划法规科牵头、业务科室及相关单位具体抓落实,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长效机制,推动民政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加强队伍建设。内设规划法规科为独立法制机构,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2名。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民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清理调整调离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目前共有行政执法人员47名,另有4名民政工作人员正在申领行政执法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全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相关规划和各类干部职工培训,把法治素养提升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强化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每年按要求申报实施年度普法计划,制定《全区民政普法工作要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申领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集中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观看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民政依法行政及执法实务专题培训;组织局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区司法局举办的法治培训和考试,努力提高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营造浓厚执法氛围。一是开展正面引导。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依法行政、民政执法宣传。通过宣传民政执法工作典型,宣传民政对象尊法守法典型,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良好形象,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政执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警示宣传。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等媒体,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的提示》,积极开展打非反诈宣传警示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主要形式及特点,进一步提升民政服务对象法律意识、防范意识。三是开展执法普法联合行动。积极落实民政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制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普法活动双结合。 2023年,民政领域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普法宣传活动5次,集中宣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先后发放宣传手册500余册。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协调、征求意见、审议和决定等程序,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按要求备案管理。2023年8月,对10件正在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12月,根据区司法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提出拟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的修改意见,并征得区司法局同意。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律师作为局系统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会议文件要求,全区民政系统从规范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入手,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紧落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一窗综办”。贯彻落实市民政局牵头推进的6个“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事项,在此基础上策划“社会·乡村地名服务一件事”“生活救助落户安置一件事”2个“一件事”,有序推进“三张清单”编制、审查论证工作,争取应用“三张清单”进入数字重庆建设重大应用“一本账”。持续深化推进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婚姻登记预约、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等7项“川渝通办”事项。抓好行政审批系统设置,办理流程优化协同,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取消和下放等工作。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便捷度、满意度。政务服务“好差评”主动评价率维持100%。加快推广应用“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和“渝快政”协同办公平台。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发布民政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明确121项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完善相应工作流程。根据市民政局梳理集中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事项11项,贯彻落实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事项2项。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重大行政决策按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环节履行决策程序。凡关系民政事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咨询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

    (四)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及时通过万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二是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要求,制定民政案卷评查标准,统一案卷使用格式,丰富案卷评查方式。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评查结果作为行政执法评估重要依据。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案件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立卷归档。四是把民政行政执法纳入目标管理考评和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发挥考核评价的重要推动作用。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政执法决定被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对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五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互联网+监管”、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建立并更新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数据,制定养老服务机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制定2023年度养老服务机构检查计划,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4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检查。2023年以来,已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161次行政检查,其中执法检查68次,行政处罚3次(警告1次,罚款2次),罚款金额800元。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为全区60家养老服务机构安装监控视频,通过实地检查、线上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监督举报机制,通过在万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养老服务机构张贴宣传提示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督举报力度。深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执法职责、执法力量、执法资源有效整合,优化乡镇(街道)执法组织构架,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加强联合执法、协同执法,加快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赋权乡镇执法事项2项,加强对下沉乡镇(街道)执法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推动深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二是严格落实民政系统内审及内控制度。坚决贯彻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原则,严格党委议事程序,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提交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2023年以来区民政局按要求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3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主动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建立信息公开促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信息公开促依法行政的保障作用。重点民生领域、重要惠民政策做到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等做到常态公开,推进民政公共权力透明行使,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以来区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条。提升行政应诉实效。落实行政诉讼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局主要领导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2023年全局出庭应诉率100%。局规划法规科和业务科室共同承办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意见。2023年以来,涉及区民政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加强《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切实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减少信访和暴力冲突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3年9月,联合区住房城乡建委等6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万州区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引导基层自我协商、自我管理,深入开展万州区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切实把物业等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居),不断深化“枫桥经验”万州实践。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队伍建设不足。缺乏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执法人员,导致工作质量和效率受到影响。二是执法力度不够。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可能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导致一些违法行为未能得到有效制止。三是公众参与度低。法律体系庞大复杂,且专业性较强,群众对发条、司法解释、自由裁量之间异同等方面一知半解,接受程度有限。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贯彻落实《万州区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按要求制定2024年全区民政普法工作要点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计划、有重点开展法治宣讲进村(社区),注重培养“法律明白人”,持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加基层寻求法治保护的易得性,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治理,特别是在利益协调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继续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强化执法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学习。四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提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五是制定2024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等列入重点学习内容,更加自觉地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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