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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285C/2024-000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3-12 来源:万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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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按权限负责福利彩票管理有关工作。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为区级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区民政局内设八个科室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法规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不包括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在内的预算。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623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939.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9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37021.4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7114.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93.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6233.7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4734.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59.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5.05万元,其他支出294.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37021.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6.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7037.82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939.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39.16万元,比2023年增加3711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12万元,比2023年减少1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4975.04万元,比2023年增加37130.6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救助资金纳入部门年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高龄长寿老人补贴、原襄渝铁路建设伤残民兵民工救济、精减退职人员定期救济金的发放等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4.6万元,比2023年减少93.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奖补,主要用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24年度助学金,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14万元,比2023年减少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用车范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3.41万元,比上年减少1.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269.6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程曙  联系方式:023-5825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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