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政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285C/2022-000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重庆市万州社会福利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4 来源:万州区民政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社会福利院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万州区内未满18周岁的孤儿与弃婴的收养工作,为他们提供养治教康社工服务。

2.承担特困人员、特困精神病人的收养工作,贫困和重度精神病人诊疗服务等工作。

)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社会福利院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下设重庆市万州儿童福利院、重庆市万州福康医院,有在职职工69人(其中在编33人,临聘36人),退休职工25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245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02.5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16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152.29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98.74万元,主要是事业收入预算增加1600万元,其他收入预算增加152.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53.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454.86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81.5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8.8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4.3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98.7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59.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58.2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2.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2.57万元,比2021年减少 153.5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56.57 万元,比2021年减少159.55万元,主要原因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纳入街道发放;项目支出 146万元,比2021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项目预算收入,主要用于在院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2年事业收入1600万元,事业支出1600万元,比2021年增加160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万州福康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行保障(包括重庆市万州福康医院的医疗服务运行保障及重庆市万州儿童福利院的运行缺口保障);其他收入152.29万元,其他支出152.29万元,主要原因是街道发放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收入,主要用于在院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9.25 万元,比2021年增加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1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费 2.85 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4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熊利华   联系方式:023-5820282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附件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