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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285C/2019-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0-17
[ 发布日期 ] 2019-10-18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0-18 来源:万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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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依法对全区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的责任。贯彻和落实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承担拟订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烈士的报批审核和褒扬工作;审核报批区级以上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失业残疾军人在职改在乡的审批;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和落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核查、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主管地名工作;负责公共构建筑物地名冠名权有偿使用的审批;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界限管理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贯彻和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政策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批;承担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孤儿的供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审批和管理。负责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贯彻落实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指导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全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承办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收集、整理老龄工作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万州区民政局为区级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民政局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规划法规科、党委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优抚安置科、救灾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老龄科),行政编制36人,工勤2人,年末在职行政人员32人,工勤人员2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共1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54人,年末在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2人;财政补助人员编制107人,财政补助在职人员93人;经费自收自支人员编制15人,经费自收自支在职人员10人。主要包括4个参照公务法管理事业单位(万州区殡葬管理所、万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万州区救助管理站、万州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6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万州区社会福利院、万州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万州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万州区老年活动中心、万州区假肢康复中心、万州区殡仪馆),3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万州区天援社会福利院、万州区优抚康复医院)。

  (四)机构改革情况2018年度本部门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2,293.51万元,支出总计32,293.5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2.95万元、增长8.00%,主要原因是追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2,234.9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334.35万元,增长7.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77.91万元,占92.07%;事业收入2,296.78万元,占7.13%;经营收入260.22万元,占0.81%;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8.60万元(财政收回结余重新安排)。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2,293.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92.95万元,增长8.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殡仪馆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888.61万元,占27.52%;项目支出23,144.68万元,占71.67%;经营支出260.22万元,占0.81%。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9,677.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72.38万元,增长16.36%。主要原因是抚恤正常调标、增加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殡仪馆征地拆迁补偿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21.65万元,增长103.8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役安置1812.9万元,殡葬2123.42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1541.8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4086.46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759.87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32.17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179.06万元等,都是因上级专项下达较晚,年初未能纳入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8.6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736.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30.98万元,增长16.59%。主要原因是抚恤正常调标、增加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殡仪馆征地拆迁补偿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80.25万元,增长104.28%。年中追加退役安置1812.9万元,殡葬2123.42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1541.8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4086.46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759.87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132.17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179.06万元等预算支出,都是因上级专项下达较晚,年初未能纳入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7.85万元,占0.63%。其中: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86.55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10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26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万州区老年活动中心事业运行经费。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支出61.00万元,占0.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00万元,主要原因烈士陵园年中追加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21,835.83万元,占73.43%。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支出2368.1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868.24万元,抚恤(款)8874.48万元,退役安置(款)1995.8万元,社会福利(款)4230.96万元,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1179.06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支出1541.86万元,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191.8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支出139.62万元,其他生活救助(款)支出429.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10.14万元,增长53.49%,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调整因素、追加正常抚恤调标,双拥慰问、地名普查经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962.75万元,占3.24%。其中: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1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9.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92.3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759.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8.4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出让收入有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项)支出4,086.46万元,占13.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86.4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殡仪馆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40.00万元,占0.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00万元,主要原因重新安排集镇社区建设项目、区养老院暨救灾储备中心建设项目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90.94万元,占0.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27万元,增长166.4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中追加局属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8)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9.5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162.17万元,占7.30%(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934.79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66.16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30万元、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31.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1.6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都是因上级专项下达较晚,未能纳入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61.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27.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8.69万元,增长18.7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假肢矫形(项)、殡葬(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中追加政策性的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93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08.51万元,增长267.89%,主要原因是一是业务量的增加 ,二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假肢矫形(项)、殡葬(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中追加局属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网络费、政策宣传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22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03.96万元,增长241.42%,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殡仪馆征地拆迁补偿预算。本年支出6,258.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33.96万元,增长243.07%,主要原因是殡仪馆征地拆迁补偿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66万元(预算公开数与决算预算数之间的误差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填写错误),下降56.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25万元,下降30.49%,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8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民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07万元(预算公开数与决算预算数之间的误差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填写错误),下降71.6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92万元,下降29.9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公务接待费13.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民政部、市民政局检查调研我区民政工作及其他兄弟省市区民政局到我单位学习交流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59万元(预算公开数与决算预算数之间的误差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填写错误),下降71.6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33万元,下降31.5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4辆(属局事业单位万州区优抚康复医院3辆车无保有量数,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4辆车无保有量数);国内公务接待221批次1,52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9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8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咨询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47万元,增长49.5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业务量的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3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3.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3.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47.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9%。主要用于采购的货物尾气除尘设备、军休中心安装中央空调、采购的工程有军休中心活动室装修项目、景观工程、活动场附属工程,采购的服务有殡葬网络信息平台、在职村专职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局关于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及使用效率,我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对我部门的4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自评。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621.8万元,项目总体情况完成良好。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本部门42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730.1万元,执行数为18621.8万元,完成预算的9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政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受助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各类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是100%;二是涉及建设项目质量可控性达到100%,实际完成率100%。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失能老人补贴

联系人及电话

谭云翼(17764817911)

主管部门

万州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万州区民政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残疾人两项补贴

1645.96

总量:残疾人两项补贴

1645.96

100%

高龄失能老人补贴

701.11

高龄失能老人补贴

701.11


其中:财政资金

2347.06

其中:财政资金

2347.06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发放工作,并继续加强政策宣传,覆盖面达90%以上并逐步提高,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满意度95%以上。

已完成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失能老人发放工作,继续加强政策宣传,覆盖面达90%以上,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满意度95%以上。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全年发放人次

≥10万人次

123022人次

123%


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覆盖率

≥90%

95%

105%


“两项补贴”及时发放率

100%

100%

100%


两项补贴政策知晓率

95%

95%

100%


享受对象满意度

95%

98%

103%


高龄失能老人补贴资金到位率

100%

100%



足额发放

100%

100%



对象满意率

95%

100%



动态管理

95%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优抚医疗补助

联系人及电话

58520327

主管部门

万州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万州区民政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829.22

总量

829.22

100%

其中:财政资金

829.22

其中:财政资金

829.22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按时发放优抚医疗补助,帮助优抚对象医疗

10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政策覆盖率

100%

100%

100%


医疗补助按时发放

100%

100%

100%


对象满意度

≧90%

100%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十九)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二十)其他生活救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二十一)社会福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用于社会福利的支出。

(二十二)抚恤(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二十三)退役安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款级)反映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52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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