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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285C/2018-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2-07
[ 发布日期 ] 2018-02-08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02-08 来源:万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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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依法对全区性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的责任。贯彻和落实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承担拟订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烈士的报批审核和褒扬工作;审核报批区级以上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失业残疾军人在职改在乡的审批;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和落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核查、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主管地名工作;负责公共构建筑物地名冠名权有偿使用的审批;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界限管理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贯彻和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政策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批;承担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孤儿的供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审批和管理。负责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贯彻落实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指导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全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承办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收集、整理老龄工作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负责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万州区民政局机关(内设11个科室) 、13个局属事业单位(万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万州区殡葬管理所、万州区救助管理站、万州社会福利院、万州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万州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万州区老年活动中心、万州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万州区假肢康复中心、万州区殡仪馆、万州区优抚康复医院、万州区天援社会福利院、万州第二社会福利院)组成。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4556.2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56.26万元,比2017年增加39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353.09万元,比2017年增加372.19万元,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每年正常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优抚对象、孤儿、流浪乞讨人员,襄渝民兵民工、救济人员……的生活补助,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军休干部、离休人员及代管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203.2万元,比2017年增加19.4万元,增加原因是本年度民间组织管理经费及孤儿生活费的增加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95.26万元,比2017年减少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 41.31万元,与2017年减少2.00万元,用于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9万元,与上年一致,用于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83.59万元,与2017年减少18.9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03.1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3辆,特种专业用车18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冯娅

联系方式:(电话:023-5852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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