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
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天然林资源保护和公益林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编制全区天然林保护规划,拟订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承担天然林保护和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承担工程项目评估、监理与监测、成效调查与信息管理、数据统计。3.负责国家和地方公益林的建设和管理。4.负责林区野生植物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管理。5.协助管理天然林及公益林保护建设资金。
(二)单位构成
1.机构设置。重庆市万州区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为区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因本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单位职工与林业局行政混岗,故未单独设立内设科室。
2.人员情况。重庆市万州区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编办核实编制数为17人,目前在职13人,退休7人。
本单位为重庆市万州区林业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2021年未单独进行决算,故无上年数据对比,特此说明。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13.33万元,支出总计313.33万元。本单位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13.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33万元,占1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1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33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3.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3.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39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途追加超额绩效、健康休养费等预算支出。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39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2022年中途追加超额绩效、健康休养费等预算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3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51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经费增加,追加职工抚恤金等。
(2)卫生健康支出14.93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有关要求执行。
(3)农林水支出239.34万元,占7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88万元,增长46.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超额绩效和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13.74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有关要求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3.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0.1万元,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3.23万元,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相关费用纳入机关统一核算,故无支出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相关费用纳入机关统一核算,故无支出数据。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林业行业业务交流、工作协调、考察调研等按相关规定产生的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相关费用纳入机关统一核算,故无支出数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度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0个一般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四)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无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 森林管护(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指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十九)社会保险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指专项用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二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防灾减灾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指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森林培育(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指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等支出。
(二十三)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指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支出。
(二十四)天然林保护:指专项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二十五)退耕还林:指专项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256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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