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技术局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万州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9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科学技术局
语音播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科技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区级科研项目立项等事项,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面向社会公开《重庆市万州区星创天地管理办法》《重庆市万州区科技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开公告公示板块信息21条,政策解读板块1条,政策咨询问答库板块16条,渝快办板块1条,政务公开板块1条,总计40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方式、答复时限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同时按照严格依法、真实高效、方便申请人知晓的基本原则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把好政策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真实、准确、及时、安全。认真审查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定期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并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二级网页及时发布重要政策信息,解答公众咨询,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

     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意见箱等方式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透彻,对于哪些应当主动公开、哪些不予公开等不够熟悉,把握不够准确。二是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质量不高。

    (二)2024年改进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公开。二是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质量。对已公开的政策解读进行完善内容,围绕政策制定的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解读。新出台规范性文件时,要保证解读质量后再行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