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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20XE/2023-00179
[ 发文字号 ] 万州教民〔2023〕5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0
[ 发布日期 ] 2023-03-29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29 来源:万州区教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度

检查工作的通知


万州教民〔20235



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2022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33月:培训机构自查;

20234月至20235月:区教委检查评估;

20236月:年检情况汇总。

二、年检对象

本区范围内经区教委批准设立,在区民政局或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三、年检内容

 按照《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1号)、《重庆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渝教民发〔20184号)、《重庆市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渝教民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着重从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办学行为、规范管理、培训质量、安全工作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检查评估。

四、年检方式

(一)在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区教委组织检查组现场检查,年检结束后,区教委作出年检结论。对年检合格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检查合格戳记;对需整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

)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确定检查学校,随机确定检查时间。

)区教委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年检结论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年检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上为“合格”, 6069分为“基本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按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区教委,经区教委复查后符合规定的,年检结论可确定为“合格”;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年检不合格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整改期限为1年,整改期内停止招生,整改期满经检查仍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停止招生。无特殊理由停止办学两年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或无正当理由不申报、不接受年检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动注销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示。年检结论作为 “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的依据之一。

有下列行为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年检结论确定为 “不合格”:

(一)擅自改变培训机构名称、层次、类别、办学场所和举办者等的

(二)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教学点)的;

(三)未依照国家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

(四)违规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招生简章,采用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招揽生源,在招生中严重违规支付或收取生源费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侵犯受教育者、教师的合法权益的;

(六)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七)培训预收费未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工作要求

(一)年检工作是依法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总结评估

(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实事求是提供准确的数据,严禁弄虚作假。

(三)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上交年检材料见材料清单,须在2023331日前报区教委校外培训监管科朱宏波处(401,逾期不报视为拒绝参加年检,责任自负。

(四)严格年检工作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年检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2022年度万州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材料清单

2.2022万州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

3.2022万州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评估表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3310

(联系人:朱宏波,联系电话:023-5813637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万州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度检查

材料清单



1. 2022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度自查报告;

2. 2022年万州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

3. 2022年万州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评估表》;

4. 2022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财务报表;


  


我机构承诺所提交的年检材料真实有效,如所提供数据不实,愿承担相应后果。


培训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2022万州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

机构名称(公章)

办学地址


举办者


电话


负责人


电话


办学许可证号

登记

部门


社会信用代码


校舍面积

教学

用房 

其他

用房

其中

租用

培训内容

(具体学科)

办学情况

年培训学生人次

学校总资产

本年投入情况

万元


本年

收入

万元

本年

支出

万元

本年

结余

万元


教学点基本情况

教学点办学地址

教学点负责人

联系电话

教学点教职工人数

教学点年培训学生人次

教学点总资产













教职工信息

姓名

职务职称

毕业学校、学历

联系电话

取得何种资格证及证件号码

张三

教师

重庆三峡学院、本科

138……

小学语文5001……


























注:1.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认真填写并于2023331日前交校外培训监管科。

2.教学点、教职工信息栏不够的,可增加栏数,超过1页请双面打印。

3.若附件2内容填报只有1页,须将附件2与附件3双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附件3

2022万州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评估表

培训机构(公章): 填表人: 年 月 日

项目

评 估 内 容

标准分

自查分

得分

备注

办学

资质

5分)

1.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且按规定公开公示。

5



缺一项 计0

办学

条件

32分)

2.场地按规定满足培训要求,生均面积3平方米;符合消防安全及卫生标准,教室采光达标,通风好;场地周边无安全隐患。

10




3.教学设施设备、生活及安全保障设施等满足培训需要。

3




4.理事会(董事会)正常运行;专职培训教师不少于5人;财会人员不少于1名;教职工有相应的从业人员资格证,并按规定公示,缺一名扣3分,扣完为止。

12




5.按办学许可审批的办学范围、层次、地址、名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7




规范

管理

33分)

6.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包括卫生制度、财务制度、教师聘任制度、广告管理制度、安全制度等,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不聘用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

5




7.开设培训机构专用帐户,培训费全额存入监管账户,落实最低余额存款制度。

5



未开设专户,0

8.与学生签定培训服务合同,学生档案健全,落实按时段(不超过3个月,60学时且培训费不得超过5000元)收费制度,无乱收费现象。

5




9.规范公示制度,在规定位置公示培训学科内容,在醒目位置公示办学证照、收费标准、退费办法、《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行业自律承诺书》等。

10





10.按规定建立财务制度和会计账,办学收益按机构章程执行,收支合法。

5




11.招生广告、培训内容要报区教委备案,内容真实,招生行为规范。

3




培训 质量

10分)

12.每期有培养目标、培训计划,不得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强化应试,期末有工作总结。

3




13.不超范围经营,培训资料符合国家课程标准,不布置作业,培训结果不与学校招生入学挂钩。

5




14.办学诚信无投诉,培训对象满意度较高。

2




安全

工作

20分)

15.安全管理制度、疫情防控制度健全,有安全疏散预案、突发事件预案、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疫情防控相关记录,来访人员登记记录,学校与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或者告知书。无重大安全隐患。

10




16.安保、消防设施设备及疫情防控物资齐全,消防通道畅通,安装有监控系统,有1名以上专职保安人员。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10




自评总分


评估总分


年检结论


注:请各教育培训机构自评后于2023331日前交校外培训监管科。

年检评估组(签字): 培训机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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