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民办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民办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
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结合我区民办中小学、民办中职学校的实际,决定开展2020年度民办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年检工作分为三个阶段,2021年3月1日前为学校自查阶段;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5月30日为教育主管部门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为年检汇总阶段。
二、年检对象
本区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三、年检方式
对民办中小学、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的年度检查工作,采取学校自查与教育行政部门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年检程序
(一)各学校根据年检内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连同附件报我委民办教育管理科。
(二)年检结束后,区教委作出年检结论。对年检合格的学校,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检查戳记;对需整改的学校,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三)教育行政部门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年检内容
年检内容主要以办学方向、师资队伍、设备实施、学校管理、安全工作等为主。
六、年检结论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一)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视违规情节轻重确定为年检“不合格”:
1.擅自改变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办学场所和举办者等行政许可事项,扩大办学范围,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2.未依照国家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
3.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未缴存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的。
4.违规发布招生广告,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采用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招揽生源,在招生中严重违规,支付或收取生源费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的合法权益的;
6.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
7.不服从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违规办学行为经上级部门制止不改正的;
8.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9.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二)对“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的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年检“基本合格”的学校,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区教委,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复查。经复查符合规定的,可将检查结论变更为年检“合格”。对逾期未解决问题或者未按时报告整改情况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理。
年检“不合格”的学校,限期整改为1年,整改期内停止招生。整改期满经检查仍不合格的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办学停止两年未招生,又无特殊理由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注销其办学许可证。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年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相关行政处理,并向社会公告。
七、工作要求
(一)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是依法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民办学校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领会年检文件精神,积极做好迎检的相关准备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认真对本单位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地自查和评估,年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好的做法,请及时报告区教委。
(二)各校要认真自查自评,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认真准备好有关资料和文件,提供准确的数字,严禁弄虚作假。
(三)所有年检材料须在2021年3月1日前报我委,过期不再补报,并视为拒绝参加年检,作为年检不合格处理。区教委将对申报的学校及时组织年度检查工作。
(四)严格年检工作纪律,年检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年检工作质量。
附件:1、万州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表
2、万州区民办中小学基本情况表
3、万州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年检评估细则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
附件1
万州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
地址 |
举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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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批准文号 |
办学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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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占地 面积(亩) |
其中租用 |
校舍建筑面积 (平方) |
教学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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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房 |
其他用房 |
户外活动场地 |
校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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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辆) |
用于接送学生(辆) |
车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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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情况 |
班级数 |
学生数 | ||||||||||||||||
合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合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
教职工人数 |
合计 |
校长 |
副校长 |
其他 领导 |
教师 |
后勤 人员 |
保卫 人员 |
其他 人员 | ||||||||||
专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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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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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班子成员(含中层干部)基本信息 | ||||||||||||||||||
姓名 |
职务职称 |
毕业学校 |
学 历 |
取得何种教师资格证 | ||||||||||||||
附件2
万州区民办中小学基本情况表
学校名称 |
地址 |
举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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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批准文号 |
办学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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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占地面积 |
其中租用 |
校舍建筑面积(平方) |
教学用房 |
|||||||||||||||||||||||||||||||||||
生活用房 |
其他用房 |
户外活动场地 |
校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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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辆) |
用于接送学生(辆) |
车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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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情况 |
小 学 | |||||||||||||||||||||||||||||||||||||
班 级 数 |
学 生 数 | |||||||||||||||||||||||||||||||||||||
合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合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
初 中 | ||||||||||||||||||||||||||||||||||||||
班 级 数 |
学 生 数 | |||||||||||||||||||||||||||||||||||||
合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合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
高 中 | ||||||||||||||||||||||||||||||||||||||
班 级 数 |
学 生 数 | |||||||||||||||||||||||||||||||||||||
合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合计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
教职工人数 |
合计 |
校长 |
副校长 |
其他领导 |
教师 |
后勤人员 |
保卫人员 |
其他人员 | ||||||||||||||||||||||||||||||
专职(人) |
||||||||||||||||||||||||||||||||||||||
兼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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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班子成员(含中层干部)基本信息 | ||||||||||||||||||||||||||||||||||||||
姓名 |
职务职称 |
毕业学校 |
学 历 |
取得何种教师资格证 | ||||||||||||||||||||||||||||||||||
附件3
万州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年检评估细则
单位: 填表人: 年 月 日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及评估要点 |
分值 |
自评分 |
评定 分数 | ||||
一 办学 方向 (30) |
(一) 思想 |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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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有效组织实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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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末有工作总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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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学习效果良好,社会声誉较高。无投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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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依法 办学 |
5.举办者具备合法资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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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坚持依法办学,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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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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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照审批地点、审批范围办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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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办学事项的变更按规定程序审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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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诚信 办学 |
10.招生简章和广告事前到审批机关备案,无擅自制发简章和广告的现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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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准确、全面,无虚假和夸大成分,不做不负责任的承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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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合作办学有协议书,事前到审批机关备案。无虚假联合办学现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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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学校 领导 (7) |
(四)学校 领导 |
13.理(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记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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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管理得力,责任落实,运转顺畅。建立党支部、群团组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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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校长要专职,聘任的校长符合任职条件,并能依法独立行使管理职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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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师资 队伍 (13) |
(五) 教师 聘任 |
16.有与办学相适应、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与办学层次相适应。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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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所聘教师符合规定的任教资格和任职条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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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聘任教师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
2 |
||||||||
19.聘任外籍教师按规定执行。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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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教师 素质 |
20.教师业务档案和教学工作规范要求健全,并引导教师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实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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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重视教师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积极开展各类校本培训活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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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教师 待遇 |
22.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按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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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设施 设备 (10) |
(八)设施 设备 |
23.有独立、固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校舍条件,校舍租赁有公证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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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校园整洁。各项设施如专用教室、饮水及卫生间等健全,能为住校生提供良好的食宿条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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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有与办学层次、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实验实习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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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及评估要点 |
分值 |
自评分 |
评定 分数 | ||||
五 内部 管理 (40) |
(九) 行政 管理 |
26.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各项管理制度完善。 |
2 |
||||||
27.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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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文档资料管理规范、齐全,分类保管,便于查找。有条件的学校实行电子档案管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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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教学 管理 |
29.学校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学籍管理、教学检查等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执行认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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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有适用教材,有教学大纲、计划,积极开展集备集研活动,并按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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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有教科研成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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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在办学项目、体制、模式等方面有特色。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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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有一定的办学规模,培训项目和年培训量符合学校持续发展的需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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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财务 管理 |
34.依法建立财会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单独设立固定资产账目,财务管理规范、真实、清楚。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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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会计、出纳持证上岗,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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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按照《收费许可证》载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向社会公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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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按相关票证管理规定使用票据,依法纳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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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严格执行退费制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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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认真落实财会季报制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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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办学经济效益较好,年收入符合学校持续发展的需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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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实行财会年度审计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报审批机关审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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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现金流量能保证正常业务活动,资金总额不低于开办资金。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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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依法取得合理回报,提前预留发展基金,提取比例、程序合法,并向审批机关备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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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安全 管理 |
44.有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各项安全措施到位,做到有制度、有落实,岗责分明。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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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人防、技防、物防”三到位,校车办理校车手续。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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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有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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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一票否决 |
(十三) 一票 否决 |
47.擅自改变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办学场所和举办者等行政许可事项,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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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未依照国家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资金来源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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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违规发布招生广告,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采用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招揽生源,在招生中严重违规,支付或收取生源费等造成严重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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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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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严重侵犯受教育者和教师的合法权益,本年度未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或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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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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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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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
评估分 |
年检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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